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如今越来越多的股份制公司成立,其中涉及股权转让的问题也被频繁发现,当在股权转让时,您应该如何避免或有债务的风险?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而又对股权转让所小涉及的风险不太清楚,可以阅读下面文章。我们就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问题做了详细的解析。
  一、操作分析: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受让方,最担心的就是存在“或有债务”,比如未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明的借款、对外担保等。本案就属于典型的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或有债务”的情形。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往往不会披露或不完整披露公司存在担保等事项。股权转让完成后,出让方就不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而股权转让以后,以公司名义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依然要由公司来承担,不受股东变换的影响。显然,若公司承担了“或有债务”,会致使公司债务增加,从而影响股东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理未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担保,一般认定为有效。尽管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但该条法律调整的是公司内部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不符合公司管理程序的行为为理由来对抗债权人,公司盖章行为对外应视为公司同意对外提供担保,应承担保证责任。
  二、注意事项:
  “或有债务”是股权转让过程中很难避免的问题,为了尽量减少这种纠纷,在股权转让之前和转让过程中,应有所准备:1.选择可信的对象。由于有限公司是人合加资合的公司,人合的特征更加明显,在受让股权之前,应多方面了解出让人及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的为人,谨慎选择合作对象。2.全面了解公司债权债务。在股权转让前,应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对业务合作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对确认,并通过专业的财务、法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取得相对完整、全面的报告。3.合理设置付款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建议分次支付转让款,以应对转让以后出现的“或有债务”。另外,建议约定若出现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明的债务,出让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4.要求出让方提供担保。对于股权转让,要求出让方对出让股权提供担保,也至关重要。在上述案例中,若有一个有实力的人给甲方提供担保,丙方的权利实现起来就会容易的多。文章的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在遇到相似问题时,在参考该文章之余可以联系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这样会得到更加专业的解答,同时希望本文内容对您有帮助。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开办公司。公司的运作经营需要合法合理离不开法律,公司法就是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基础性法律。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


·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那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不需要分割,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


·对于债权可以作为遗产吗?
      对于债权可以作为遗产吗? 一、对于债权可以作为遗产吗? 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


·追债人堵在欠债人家门口是否合法?
      追债人堵在欠债人家门口是否合法?追债让堵在欠债人家门口是否合法1、债权人堵在债务人家门口,阻止其正常活动,属于非法拦截他人的违法行为。2、法律只保护合法的维权方式,债权人在与债务人就债务的履行问题经交涉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


·诉讼讨债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诉讼讨债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欠款发生后,在借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时,债务人应该按期还款,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就要积极讨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在讨债时,诉讼是非常有效的手段之一。那么,债权人如果要诉讼讨债要的证据都有哪些呢?如果债权方是企业,那么企业诉讼清理欠...


·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
      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欠钱就需要写欠条,这样可以更好防止日后产生的不必要纠纷。但这并不是说只要写了欠条之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保障。毕竟要是在写欠条的时候不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即使作出了欠条也是无济于事的。那到底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才好呢?我们一起在...


·没打借条怎么找别人还钱?
      没打借条怎么找别人还钱?1、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2、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电话录音以及录音笔录音加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


·欠钱不还去哪起诉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 借钱不还或者是拖欠款项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追讨这笔欠款,很多人都会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但是有很多人不了解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