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转给他人的行为。但需要注意,我国对转租房屋是规定的比较严格的,因为涉及到出租人的利益,同时进行房屋转租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转租房屋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转租房屋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后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除此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以外,房屋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赁租赁合同。我们看一下具体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从承租人的角度来说,无论是个人为住房需求的房屋租赁还是企业为经营需要的商业房屋租赁,只要想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特别关注:建议书面征求出租人是否同意,留存证据)否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金或者其他更多的合同约定的经济损失的法律风险。但是,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并不必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效:从出租人的角度来讲,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行使解除权的权利在于出租人,若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后在六个月内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则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救济途径就不受法律保护。
  二、房屋租赁记住两条要点
  1、承租人转租房屋要经过出租人书面同意。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的,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分两种情况:(1)出租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6个月内,主张解除合同的,法院可以支持。(2)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承租人转租超过6个月的,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实践中,最好是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之后在转租房屋,否则的话承租人就会承担不利的责任,而此时作为次承租人,自身的合法利益也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
  
  
  


·出租房漏水殃及邻居,房屋所有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明确了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案件系相邻关系纠纷,业主虽然并非侵权人,但作为...


·看具体情况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看具体情况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合同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出卖人通过认购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


·夫妻离婚如何确定房产归属
      夫妻离婚会涉及到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其中就包括对房产的分割。在分割房产前,应该对房产归属问题加以确定。那么夫妻离婚如何确定房产归属呢?若无法确定的话,那么是不利于房产分割的。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如何确定房产归属? 夫妻协议离婚时要确定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还...


·购房按揭贷款多长时间放款
      购房按揭贷款多长时间放款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放款,(注:他项权利证明和新产证同时办出。)所以大概时间是25天左右,个别银行月头不放款。纯商贷相对来说最快(因为银行拿的利息多,一般按...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


·购房付款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付款违约金是多少?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一、未成年贷款买房可以吗?
      一、未成年贷款买房可以吗? 1、未成年人可以买房,但是不能贷款买房。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虽然可以单独买房,但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债务偿还能力。 因此未成年人购房一般不能进行银行贷款,买房需一次性付款;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时不能提...


·婚前买房子需要公证吗?
      在婚前买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因为...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目前我国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由于社会活动的复杂多样,《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仅仅是规定了认定标准,但涉及到具体的合同,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认定。下面主...


·验收房屋不合格应该怎么处理
      在新房收房之际,许多购房者都被如何进行房屋验收以及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的问题所困扰。实际上,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有法定的验收流程,若是验房时发现质量问题,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那么验收房屋不合格应该怎么处理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验收房屋不合格应该怎么...


·识别真假产权证的办法
          近期在房屋交易中出现了房屋权属证书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房屋权属证书。专家介绍,辨别真伪产权证有8种方法: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