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 现实生活中,一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
  
  现实生活中,一些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为了一己之私利而从事医疗活动,殊不知在实施这些行为的同时,已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行医罪。那么,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呢?如行为人犯该罪的,应当如何量刑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行医罪的认定作出相关规定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
  
  对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如下: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上述介绍可以看出,非法行医罪系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如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行医而被检察院起诉的,轻者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重者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物业管理是当今时代人们最熟悉不过的了,一般在购房以后,公民就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物业管理费,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后,物业公司会为小区的住户提供一定的物业服务。除了住房物业管理,实际上目前在各省市的医院也有着专门的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肯定都是要签订具体的合...


·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要做哪些准备?
      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要做哪些准备?医疗纠纷的鉴定是对医疗纠纷做出技术审定,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尊重医学科学原理,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鉴定工作。那么您知道该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


·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普遍存在的。我们知道,每个人都不愿意遇到医疗纠纷,但是既然已经发生,就要想办法进行解决。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也会有所差别。对此,为了便于您了解,下面将医疗纠纷解决方式介绍给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医疗纠纷解决...


·申请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 根据三大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应当先向办案单位申请法医鉴定,由办案单位出具鉴定委托书...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不全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凭医生写材料确定等级,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二、工伤鉴定的相关法规。 1.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不是凭医生写好材料,有专家组凭相关医学诊查报告、病...


·湖北发生医患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我国现有的医疗资源本身就是非常紧张的,所以在医疗资源的分配上也是显得非常的不公平,一些好的医疗资源都是在北京、上海等这些大城市的,导致大医院每天的接诊数量是非常多的,这些都是医患纠纷容易产生的一些因素的。比如最近在湖北就发生了比较大的医患纠纷,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湖北发生医患纠...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 一、医疗过失司法鉴定费用如何收取 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


·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慎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往往都是会给患者人身造成不小的损害,此时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实际造成的损害是怎样的。那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现...


·医疗事故如何向医院要求赔偿
      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调解、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