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虽然现在的医疗水平越来越先进,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很可能会存在医疗过错给当事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现象发生。随着现代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当医院发生医疗过错的时候,院方和当事人之间可能会各执一词,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那么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
  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2、《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鉴定的提起
  法院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三、鉴定机构的选择
  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或法院指定。
   四、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异同点
  1、相同点:
  第一,都是一种证据;
  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2、差异性。
  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而且已有司法鉴定机构自去年开始,就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间构成包容关系。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发生不公正的现象。而司法鉴定主体特别是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直接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经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授权,承担各类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组织工作,是一个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其下的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直接开展对医疗过错的司法复核鉴定。其鉴定人员都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虽然与医学会的专家有一定的重合,但由于要求特别严谨,所以鉴定结论有明显差异,实践中也出现多起医疗事故鉴定被司法复核鉴定推翻的案例。
  第三,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按照《条例》,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那么,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应如何审查?这似乎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其实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都规定了详细的程序及标准,特别规定鉴定人有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提问的义务。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均无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就让法院无法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这一重要的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无法进行,于是许多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审查的情况在就被采信了。而在司法鉴定中,每一份鉴定报告书上均有鉴定人员的签名,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五、进行司法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1、送交的鉴定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精心准备鉴定陈述材料
  3、客观、冷静地回答专家的提问
  4、配合专家的检查
   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
  1、鉴定书依据的病史资料是否真实
  2、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3、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是否相符
  4、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要求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
  在以上的资料当中,我们针对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在日常生活当中,当您觉得院方发生了医疗过错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司法鉴定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选择鉴定的机构。鉴定机构会依据自己的鉴定流程,一步步的对医疗过错进行鉴定。法院会依据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进行判决。
  
  
  


·医疗过错至引产能赔多少
      医疗过错至引产能赔多少 医疗过错至引产能赔多少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不管是医生还是一般的护士,要想从事医护方面的工作,那就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毕竟医护是治病救人的工作,因此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也是很高的。那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话此时是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非法行医处罚范围以及非法行医处罚金额是多少
      非法行医处罚范围以及非法行医处罚金额是多少为了规范医疗环境,在我国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而行医的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称其为非法行医,那么,非法行医的认定情况是什么?非法行医处罚金额又是多少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行医行为构成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


·医院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是多少
      医院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是多少一、医疗机构用地 ?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文件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


·法律援助医疗纠纷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援助医疗纠纷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除填写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


·医疗事故诉讼患者需要举证吗
      医疗事故诉讼患者需要举证吗无论是在怎样的诉讼中,当事人或多或少都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医疗事故诉讼同样不例外。但是在医疗事故诉讼中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那么此时患者还需要举证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医疗事故诉讼患者需要举证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


·兰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兰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一、兰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兰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方式包括由律师出面和医院方面来进行协商,或者是律师进行起诉,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


·聘请律师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流程
      聘请律师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流程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当患方选择以医疗侵权为案由立案时,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患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争议激烈。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方的过错是否是导致患者的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按...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在我们身边都很常见,几乎每天都有发生,那么当这个事故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这个责任是怎么鉴定。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


·医学生不应结婚的疾病?
      医学生不应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一、医学生不应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疗行业的形象造成重大的影响,所以,国家对这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并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