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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213条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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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刑事案件的不断发生,为了打击犯罪行为,以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即《刑事诉讼法》,其在我国法律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将以此给您带来的是刑诉法第213条内容的相关知识,您可以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诉法第213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自诉案件中反诉的规定。
  
  反诉,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罪行,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自诉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成立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由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
  
  (2)反诉的对象必须是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
  
  (3)反诉提起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判决宣告前;
  
  (4)反诉所控告的必须是与自诉案件有关犯罪行为;
  
  (5)反诉之案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反诉案件可以同原来已经提起的自诉案件进行合并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反诉案件,适用法律对自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所有规定。
  
  二、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我们可以知道其是关于反诉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在诉讼过程中,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的。我国的刑诉法,其法规内容篇幅是比较长的,而且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广泛,所以,您在了解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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