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今日,朋友圈和各大网站都被租售同权的概念刷屏了。随着房价的不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今日,朋友圈和各大网站都被租售同权的概念刷屏了。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以及学区房的供不应求,越来越多的人对买房一事心力交瘁。但是,上海市的买房新政租售同权自公布以来,便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热议的狂潮。许多人感觉租售同权仿佛是上天掉下的一个巨大馅饼。然而,租售同权是否真如人们想的那般美好,上海租售同权的房子是否有保障?租售同权会带来什么问题?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详细解答以上问题,帮助你更好地了解租售同权的概念。
  1、是否租了房就一定能同权?
  在讨论“租售同权”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租和售的权益究竟有什么区别。除了产权以外,购房者能够获得的教育、医疗等权益,都是租房者所没有的。尤其是一些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这也催生出了天价的学区房。有的人可能会把“租售同权”解读成为规避“居住证积分制度”的法宝,认为只要在一线城市租房,就能享受该城市的户籍福利,如果租在重点学区内,也能让自己的孩子读上重点学校。这个逻辑是错误的。“租售同权”确实能使得租房者与购房者享有相同的权益,但这是以租房者自身的权利为基础的。在此次条例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的“符合条件”是什么条件,但也已明确指出享受“租售同权”是有门槛的,不可能给心怀不轨的人提供可乘之机。“租售同权”的目标是解决大范围底层租客的后代的教育问题,保障租客在城市结婚生子,不买房也有学可上。但能上什么资质的学校?能不能上名校?这些并不是政府推出这项政策的目的。2017年2月底,在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这一政策表明,现在重点学校的学区房已经开始摇号。?为了安抚原有学区房业主,在摇号的优先级上肯定会倾向于有户籍和房产证的业主孩子,因此,即便“租售同权”可参与摇号,能上重点学校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由此可见,租房能不能同权,关键还是看“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究竟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租售同权”后租金究竟会不会暴涨?
  目前,每年房租都在涨,而且只涨不跌。有观点认为,在“租售同权”后尤其是当企业开始介入住房租赁市场后,租金的涨幅会更加凶猛。然而房租再涨也得有个限度,不然租房者就会因为承担不了高额的租金而饿死,房子自然也就租不出去。租房是消费,并不是投资,所有的消费品价格都是和城市人均收入适配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租金收入比已经达到40%,北京上海更是接近60%,对于这么沉重的负担,就算房东想涨,房租也涨不起来。上海此前发布的《上海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上海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要比“十二五”期间增加60%左右,其中将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在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区、商办过剩区重点发展租赁住房,预计新增供应租赁住房70万套,远超新增供应商品住房45万套。可见,未来租房市场供应量会大幅上升,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在房屋供应量充足的情况下,价格竞争将成为获取住户的首要决定因素。而您所关注的学区房租金是否会上涨一事来看,其实一线城市教育资源较为充足,普通学区房并不稀缺,所以绝大部分的普通学区房不存在暴涨的可能。而重点学校摇号条件苛刻,若按照现有的政策来看,租赁重点学区房上名校的可能性太小,因此房租的暴涨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
  3、“租售同权”真的能抑制房价上涨么?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崔俊杰认为,“房住不炒”的障碍之一是租购不同权。搭建“租购同权”的平台,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有利于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途径。这个观点或许放在国外尚可为之,但放在国内来看,短期之内效果微乎其微。有调研发现,七成受访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有稳定收入和一定积蓄才能结婚。可见“房子=票子=爱情”是当前大部分单身男女的爱情观。此外,在孩子教育资源的分配上,房屋所有权相对于租赁权,仍具有独特的不可比拟的优势。学区房之所以已经到达了骇人听闻的天价还有许多人趋之若鹜,正是因为您买的不是房子,而是孩子上学的资格,孩子的未来是无价的。租房和买房是两个不一样的市场,租房是消费,而买房是投资。即便租金再低,租住再同权,只要大部分人的固有观念不变,买房和入学不能脱钩,那么就会有人源源不断的把钱拿去炒房,房价还是会不停地涨。综上所述,租售同权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需要您擦亮眼睛自己评判,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有利有弊。我们建议您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理智面对购房或租房一事。关于上海租售同权的房子是否有保障等问题,不能简单地下结论。希望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家庭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任何事情没有最好和最坏,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除了出租房可以提出外,承租方也可以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无论是哪一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都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下面,我们下文为你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家庭为了各种原因买房还贷,房热的同时许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慢慢凸显出来,关于运城房产的纠纷也颇受外界关注,那么运城房产纠纷打官司需要走哪些程序,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房产纠纷打官司的程序 对于房...


·打官司期间房子能卖吗
      能。若房子没有被查封、扣押、冻结是可以的。法院拍卖的房屋,已经被查封,而被查封的房屋是不能私自出售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己承担。千万不要去购买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查封》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在生活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许多家庭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此时不少夫妻为了减少分割离婚房产的纠纷而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那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


·南京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南京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安置房能不能贷款 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办理贷款,有房屋产权证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积金管理也可以办理贷款。 2、房产证问题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归为国有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村的房屋流转日益增多,由此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逐年增加,跨村、乡镇的买卖,甚至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如何在房屋买卖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农村房屋买卖...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收费情况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收费情况是什么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既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可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销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根据...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处理。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涉及房屋产权的转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而且由于房价的攀升,房屋合同涉及的交易金额也相对较大。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而且签订后对方不履行合同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