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因为各种原因破裂,双方想要离婚的话,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的方式大概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双方自行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关于这两种离婚方式在我国都有相关的流程,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的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在以上的资料当中,我们针对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的问题为您做出了介绍。可以看出在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的流程上,主要不同的是起诉离婚是具有强制性的,而协议离婚是通过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后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自行对婚姻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解决。在生活中不论您选择哪种方式,都要遵循相关的流程进行办理。
  
  


·家属对病患构成遗弃罪的后果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医疗制度改革的不稳定期,经常出现家属故意将患者遗弃在医院内的情况,而且一般都是老弱病残的患者,这种做法是极为不道德的。因此,对于患者被人故意遗弃,那么家属对病患构成遗弃罪的后果是什么?对此的我们带来以下论述。 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国家法律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
      国家法律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在这个信息化社会,政府信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很多重要的信息,都是来源于政府网站。政府在工作过程中,会对信息内容进行甄别,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公开,我国相关法律也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各种细节。那么,国家法律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


·女童被陌生男抱走是拐卖儿童还是拐骗儿童?
      人贩子是很多人都深恶痛绝的一种人,很多家庭因为他们儿支离破碎,但是,这些人的行为是拐卖还是拐骗,很多人都分不清楚。下面就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说明一下女童被陌生男抱走是拐卖儿童还是拐骗儿童这个问题。 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区别 1、概念及含义 拐卖妇女、儿童罪:指用蒙骗...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权的怎么处理?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权的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1、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


·一,法律规定上重婚罪可以申请法院取证吗?
      一,法律规定上重婚罪可以申请法院取证吗重婚罪案,无论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是由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在法院审理过程当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调取案件证据的,可以由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五十七条规...


·国家赔偿受理范围是什么?
      公民和国家之间如果产生纠纷且确定是主要责任在于国家的话,就可以针对自己遭受的损失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但是能不能获得国家赔偿,还得经过有关机关受理案件认定之后才能知道。接下来就随我们一起看看国家赔偿受理范围是什么吧。 一、国家赔偿受理范围 (一)行政赔偿案件受理范围 (...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的问题。 (一)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


·确认婚姻无效被告、原告均不到庭怎么办?
      确认婚姻无效被告、原告均不到庭怎么办?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无效婚姻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夫妻婚礼关系破裂通过诉诸法律的形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夫妻婚礼关系破裂通过诉诸法律的形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认识误区:认为只有女方提起的诉讼离婚,法院受理判定离婚的情况居多;如果是男方提出的,多数法院都不会判离婚,而且判决也不利于男方,那么,这种观点正确吗?离婚诉讼申请男方提出后哪些情况可以判定离婚? 《婚姻法》(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