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六安市工业企业工作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的话,职工可以自行申请。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得知道向谁提出申请才行,那么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工伤和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投于各级劳动保障局。县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是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一般情况,一个地级市下面的每一个区县都有一家。六安市一共是6个区县,所以一般是6家。职工可以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3、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在30日内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综上所述,六安工伤鉴定机构应该是区县级的劳动保障部门,职工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受到材料后,会在十日内告知职工是否受理工伤认定。
  
  
  


·2023年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超过试用期,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


·新劳动合同法与派遣工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运用得越来越频繁,因其有两点好处:一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承担的用人单位责任较少;而是聘用劳务派遣工方式非常简便。为了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派遣工的相关规定,我们下面将介绍2016年劳务派遣工政策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


·一、劳动合同之外的销售指标协议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之外的销售指标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之外的销售指标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员工完不成基本的销售额度,可以被公司认定为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在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公司是可以依法辞退的。但是,在员工没有完成销售指标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意扣基本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


·烫伤工伤鉴定等级是依据疤痕的大小吗?
      生活本就有太多的无奈,为了生活人们都在不停的工作没命的工作,没日没夜的劳动着,当今社会有很多的工作形势,有上班族、工人等等。每个的工作环境也都大不相同,又吹着空调敲着键盘的,又在烈日炎炎下工作的,每个工作环境的安全系数也不同,但在工作时间受伤的算位工伤,那其中的烫伤工伤鉴定等级是...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1、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局判决。 2、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前先去仲裁委拿双方的《判决送达回执单》;(记住,公司和你的都要索取,申请强制执行时用。) 4、至于公司是否上诉,...


·工伤鉴定八级能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八级能赔多少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八级伤残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吗?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的分派方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相同或者相似岗位劳动者劳动报酬确定。 但由于劳动者存在个体差异,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


·一、培训机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培训机构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


·辞职不批自离有工资吗
      原则上员工自离的情况下有工资的,但是公司以此理由克扣工资也是情理之中,法律没有硬性的限制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临时决定,未在30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辞职,依公司规定,可能受到处罚...


·公司的经理是选举还是聘用
      聘任。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则受董事会委托,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简而言之,股东会产生董事长,董事会产生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