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 最新标准工时加班工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 最新标准工时加班工资标准工时制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8小时工时制,这是很多劳动者执行的一种工时制度,除此之外还有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实践中,在标准工时制之外安排员工加班是很常见的,那此时该怎么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
  标准工时计算加班费应该是除以21.75天。之所以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有上述疑问,是因为原来我国职工的日工资是按月工作日来折算的,但是2008年劳动部下发了通知,将职工的日工资改按月计薪天数折算,原来按照月工作日天数折算的办法废止。劳动保障部已发出通知,由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相应进行调整。通知规定,职工月工作日由20.92天调整为20.83天。2000年版通知中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92天,职工的日工资按此进行折算,但新的通知中,日工资的折算将依据月计薪天数来定。这意味着节假日调整后,日工资折算既不会按原来的20.92天折算,也不会按照此前媒体报道的 20.83天折算,而是按照21.75天折算。
  二、标准工时加班费有什么不好
  这一微妙的变化要求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也应当是除以21.75来计算。这一变化导致部分劳动者的加班费有所减少。首先是公务员折算日薪减少了。按照新的“月计薪天数”计算,公务员的加班费比以前按“月工作日”计算减少了。由于政府机关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加班费的,所以公务员在计算加班费时,折算出来的日工资可能有所减少,但并不会对其月工资总量带来影响。但是,对于绝大部分在企业上班的职工,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因为大部分企业并不会在职工加班时严格按照这个天数来折算日工资。而对于以日工资计算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而言,因其工资不以月薪计算,他们没有月薪这个概念,所以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在标准工时制下,一般超过了约定的工作时间,那么就会属于加班。不过这时也要具体区分一下究竟是单位安排加班,还是劳动者自己主动加班。一般在前一种情况下,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至于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还需要结合具体的加班时间段、加班时间以及该员工的工资。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


·从业人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吗?
      从业人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吗 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 未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停缴社保的风险:劳动者可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的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违约责任,无论哪一方违反劳动合同,都要按照合同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具体来说,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


·退休后受伤会有误工费吗
      退休后受伤是否有误工费需要分情况来看,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时间是受到法律约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不约定试用期,但要是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如果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试用期,这个合法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


·杭州市工伤待遇处地址是什么
      杭州市工伤待遇处地址是什么杭州市工伤待遇处地址是劳动保障局。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 二、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审理情况 相对集中在建筑施工等领域2010年至2012年,浦东...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现在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私企都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不
      现在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私企都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不仅是我们工作的保障,还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是多少,并不是每个上班族都清楚。这里的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国家规定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 我国各地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虽不完全一致,但绝大部分省市...


·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跳槽、辞职其实都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跳槽、辞职其实都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毕竟您都想追求更好的福利待遇,因此只要有其他公司的条件好,那么辞职也是必然的事情。但在员工辞职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办理辞职手续,那一般员工辞职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辞职提...


·非法集资员工怎样处理?
      我们现在的网络非常的发达,网络这个东西内容信息量太大监管起来确实有很大的难度。网络发展有利也有弊,对于弊端其中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么就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明文规定是严令禁止的。那么非法集资员工怎样处理呢? 一、我们天天都在说非法集资,到底非法集资是怎么表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