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去哪起诉离婚 到哪里起诉离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起诉离婚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需要一方上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但由于我国的法院众多,这就让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自己要到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了。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就来告诉您起诉离婚去哪起诉离婚。一、起诉离婚去哪起诉离婚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还搞不清楚起诉离婚去哪起诉离婚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导致起诉的一方白费功夫,准备好了相应的起诉材料,法院方面也是不会受理离婚案件,毕竟此时对离婚案件没有管辖权,也不能随意的受理。
  
  
  


·一、离婚现金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现金财产如何分割?离婚现金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一人一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


·婚姻法中女方婚内出轨是重婚吗?
      婚姻法中女方婚内出轨是重婚吗? 一、婚姻法中女方婚内出轨是重婚吗? 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有外遇是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 2、第十七条夫妻双方...


·起草离婚协议书怎么样写
      离婚协议书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


·法律怎样规定离婚财产补偿支付时间?
      离婚时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可以是双方协议,协议未果可以提起诉讼。很多人不知道法院判决后离婚财产补偿大概需要等多少天才可以等到,有没有具体规定。到底法律怎样规定离婚财产补偿支付时间?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自由...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谁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母亲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来讲,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2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岁以上的子女需要结合两人的经济条件、成长环境做判决考量,判给更有利的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多大不用支付?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多大不用支付? 1、给付期限:一般至孩子18周岁,如果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


·起诉离婚是先起诉还是先找律师
      起诉离婚是先起诉还是先找律师 离婚条件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诉讼离婚离婚之前应该想好自己这样做是不是值得的,是不是有那么点意义,要是离婚就是感情用事的话,那么就是没有长大,离婚的时候选择起诉离婚是先起诉还是先找律师呢。1、离婚最好是先找律师,听听律师的意见。毕竟是专业人...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会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前债务离婚时双方怎样承担、以及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要有一定的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


·婚前彩礼钱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彩礼钱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彩礼钱算共同财产吗? 按照《民法典》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在时效性方面,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男女在结婚之前,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并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一、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1、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