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如何处理事实婚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首先需要说明一点,现在我国是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的,这算是一个历史的名词。事实婚姻主要是指男女之间满足结婚的要件,但是却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我认为其婚姻效力待定,有待于当事人采取积极的态度予以确定。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这一司法解释,首先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一规定较之上述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必须双方同居时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显然放宽了对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其次,补办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其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二、事实婚姻如何处理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姻法第36条至第42条的有关规定。综合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男女的权利也是不受保护的。如今对于事实婚姻一般是按照非法同居关系进行处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的时候是比较脆弱的,因此在这个阶段法律对怀孕女性的保护也是较多的。但此时夫妻之间要是感情破裂的话,还是可以离婚的。那么您知道女性在怀孕期的该如何离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


·一、如何查询夫妻一方财产?
      一、如何查询夫妻一方财产? 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


·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费吗
      在当前的流行社会,不难发现男女离婚之后再婚的大多数情况。再婚,可想而知,难免有人可能会带着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一起组成家庭。此时若该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么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费吗?下面由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支付抚养费是必须的,和双方或者对方是否再婚无关 《婚姻法》:第...


·起诉离婚怎么上诉 离婚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并不属于一审终审的案件,因此在一审法院做出了判决之后,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要是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这个起诉离婚怎么上诉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离婚怎么上诉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有什么要注意的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的一个重要文件,但是很多人对于离婚协议书不是很了解,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


·外籍与中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管辖原则是什么?
      外籍与中国人离婚俗称涉外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案件,需要遵守该法规的规定。离婚案件之中,财产的分配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这点对于涉外离婚案件也不例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股东,外籍与中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


·签署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
      签署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


·离婚诉讼多久时间开庭审理?
      离婚诉讼多久时间开庭审理?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


·导致婚姻终止法定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婚姻终止法定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当一段婚姻走向终结,离婚是必经的程序。但不是每段婚姻都能以协议离婚这样和平的方式画上句号。有些离婚必须对簿公堂,而且不止一次的对簿公堂时,有的问题就接踵而来,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接下来,的我们将向各位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那么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因各方原因未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