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针对夫妻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婚姻法章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以后,才代表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正式解除。离婚之前,对家庭对孩子都应当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以下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一、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孩子是双方的,双方都应当承担抚养费用。
  二、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一)哪些属于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也就是父母双方离婚时,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应支付给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不属于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孩子的抚养费应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需注意的是这些费用还需必要,其他不必要的费用并不包括在抚养费的范围内。下面将具体列举说明。教育费方面,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孩子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孩子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以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生活费方面,也需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医疗费方面,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由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平等自愿协商的方式,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利益,是可以被承认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协议必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协议不利于子女,就不应准许协议具有效力。(二)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协议不予准许时,则由人民法院会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的角度出发做出判决。一般说来,法官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身体情况、年龄大小等;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比如收入数额等;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三方面予以确定。具体会根据情况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则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则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者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予以确定。如负担抚养费的一方是农民,其给付的抚养费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还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的问题已经充分的了解。离婚之前孩子的抚养费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被判决下来以后,另一方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遇到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孩子的权益。
  
  
  


·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
      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是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一方不论是立案侦查阶段还是服刑阶段,另一方都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如果要以重婚为离婚理由的,必须是在法院认定重婚的情况下才成立。相关法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


·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
      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


·婚外情证据如何取得,婚外情取证要注意什么
      离婚时,婚外情一方属于过错方,过错方要对非过错方进行赔偿,证明对方过错的方式之一就是提供婚外情证据,那婚外情证据如何取得?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情证据如何取得 一般来说,婚外情证据包括以下证据: 1、书证 这主要是指信件、电子邮件、认错书和悔过书等...


·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一般是由不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支付,但是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有时候就会问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对于不知道这一问题答案的人们,可以跟我们一起来阅读短文内容。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


·如果一方离婚财产不愿意分怎么分
      摆脱了以前的封建思想后,人们对婚姻的看法逐渐提高,此时离婚率也随之增高,而在离婚的同时最大的争议就是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但是也会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导致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的情况,那么如果一方离婚财产不愿意分怎么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们讲离...


·一方起诉离婚一般有哪些材料
      虽然离婚夫妻可以自由选择离婚的方式,但此时也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才行,否则的话就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那起诉离婚一般有哪些材料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 (一...


·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
      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你们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其实,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我们不能因为它的多少来衡量我们之间...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
       自愿离婚也就是我国说的协议离婚,通过这种方式离婚的,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那您知道自愿离婚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吗?而要是发现配偶患有精神病的话,此时又该怎么离婚?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


·二胎时代离婚比较好处理抚养权归属吗?
      二胎时代离婚比较好处理抚养权归属吗?并不是说二胎时代离婚比较好处理抚养权归属,这是由于一个孩子、两个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方法都是一样的。在协商确定抚养权时需要遵守的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