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需要先了解一些内容,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能比较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那么离婚诉讼前要准备哪些工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那么向被告户籍所在的法院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几种情形,如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涉及夫妻共同财
  产的分割。
  
  保留好相关凭证,包括结婚证、房产证或者房屋买卖合同、对方工资收入的凭证、银行存款的凭证、股票账户、车辆买卖合同、借条、贵重财产的凭证等证据。如果上述凭证没有原件,复印件也可以。
  三、小孩的抚养权问题。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取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抚育费按照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给付,要结合父母的收入水平、小孩的消费水平和实际生活地水平确定。
  四、损害赔偿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无过错方要收集以下证据:1、过错方与第三人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的结婚证;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明;3、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第三人同居的证明,小区所在的保安、物业、邻居出具的其与第三人同居的证人证言;4、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报警记录、验伤报告、证人证言、认错书等;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6、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如忠诚协议、保证书等;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视听资料(录音、视频)。8、过错方与第三人的书信往来、礼物等。
  五、经济补偿问题和经济帮助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经济补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因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3)在离婚时提出;(4)另一方有能力给予补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经济帮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离婚时提出;(2)一方生活有困难;(3)另一方有能力给予适当帮助。夫妻之所以会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肯定是双方的协商离婚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并且双方无法解决。因此,在诉讼之前就要必要针对出现的问题,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进行了解,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诉讼。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方应支付的受害人误工期间本能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方应支付的受害人误工期间本能得到的实际收入,而在施工建设误工费中关于工人的误工费一般规定的很明确,即赔偿因施工建设受伤的工人在受伤期间本应得到的工资,因为关于误工费的标准非常细致,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看看误工费最新标准。施工建设误工费支付标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就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代通知金...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损失的同时有可能还会危害到人身安全。所以,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十分重视,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来加强对它的管理,保障使用者和工程方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是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欢迎阅读了解。 四川省建设工程...


·工伤鉴定申请要多久出结果?
      员工和工人在企业公司上班时所受的伤大多数称之为工伤,如果发生这种事件,受伤人要去医院鉴定受伤等级程度,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进行工伤鉴定申请报告,那么工伤鉴定申请要多久出结果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


·劳动合同到期了,续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
      劳动合同到期了,续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涉及双方的利益。那么劳动合同不续签是赔偿还是补偿呢?这是很多劳动者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是赔偿还是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


·工伤认定结果是什么内容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因为长时间的工作给我们带来的身体疲劳和一些工作性质上的危险性,可能会突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者伤残。那么作为签署劳动合同的一方,受到劳动保障部分和《劳动法》的保护,自然会有类似于工伤认定结果是什么内容这种疑问。那么本文将为存在工伤认定结果是什么内容这种问题...


·不满一个月入职工资如何算?
      通常情况下,员工办理入职时,会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将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写清楚。一些员工刚入职不久就提出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单位要将工资结算清楚。那么不满一个月入职工资如何算?下面我们给广大员工普及下相关知识。一、不满一个月入职工资如何算?算工资的时候一...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撤诉?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撤诉??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进行裁决。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劳动仲裁具有便捷高效优点,并且劳动争议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的高效手段。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于一些劳动事...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同类区位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