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障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符合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或者终止前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但如果在工作期间,劳动者违反工作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不用支付补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女职工相比较于男职工,女职工在一些岗位上是不能胜任的,而且用人单位也是不能强制要求女职工去做这些工作,而且国家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进行保护,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


·劳动者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除了单位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外,劳动者个人或其家属也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的。那么针对劳动者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这显然是与单位申请认定的步骤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


·个人工伤鉴定单位证明吗?
      个人工伤鉴定单位证明吗?个人工伤的鉴定是需要单位证明的,工伤鉴定需要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个人的工伤鉴定是需要提供单位证明的,如没有单位证明是申请不了工伤鉴定的。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


·月休2天不休算加班工资怎么算?
      月休2天不休算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需要看具体情况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不签劳动合同有劳动关系吗
      需要看案情,劳动者可结合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情况,在前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能提供,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反证证明双方只是委托代理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者可以持合同让其它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真实性,亦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


·股东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
      股东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 一、股东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 股东与公司不一定有劳动关系,股东与公司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分析情形如下: 1、股东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股东会、董事会聘任其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此类人员,作为公司的管理人...


·劳动法怎么规定加班工资?
      劳动法怎么规定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是指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需要发放的一些加班的费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


·在工作中,女性是劳动力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女性生理生上的特殊性
      在工作中,女性是劳动力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女性生理生上的特殊性,国家在劳动法中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以保障女性职工劳动权益。最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女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最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女工哺乳期规定 1、《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


·在试用期可以提早辞职吗?
      在试用期可以提早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为表明双方确实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用人单位要提供离职证明。若是劳动者辞职不开离职证明,违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还将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影响。 首先,按规定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有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否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