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养和抚养有什么区别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收养和抚养有什么区别一、收养和抚养的区别是什么?(1)收养是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而抚养则是一种事实行为,是依照法律规定有抚养义务的人对被抚养人从物质上、经济上进行养育和照料的行为。(2)收养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手续才有效,因此,收养必须办理登记,否则收养行为无效;而抚养无所谓有无法定的程序,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便与父母自动形成抚养关系,不需履行任何手续或登记。(3)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对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都规定了一定的资格条件,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时才能形成收养关系;而抚养适用于任何未成年人及对其有抚养义务的人,只要某人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一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时,他就得履行这种义务,而不考虑该未成年人本人的年龄等资格条件。(4)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除,由养父母代为行使父母的职权。抚养并不能产生上述法律效果,即使孙子女由祖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也不会随之改变。(5)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关系的长辈对晚辈之间,抚养则可以发生在直系血亲之间,如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6)收养可以依法设立和解除;抚养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义务,必须履行。二、什么是收养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1、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2、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由于收养法律行为可以导致当事人人身关系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变化,所以法律对于收养行为一般均规定比较严格的条件,其中包括对收养人条件的规定,对被收养人条件的规定以及对被收养人的送养人条件的规定等。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三、什么是抚养长辈人对晚辈人,父母对子女在物质生活上的抚养,包括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精神生活上的教育和引导。并承担未成年子女法律上监护人的责任。收养和抚养都是成年人对儿童小孩照顾的允诺,其中的区别主要分别是遵从的法律不同、形成的程序不同、成立的条件不同、形成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同以及期限的不同。但是不论是收养还是抚养,父母无一例外都要承担起照顾孩子的义务,给孩子一个温暖的环境成长。
  
  
  


·律师代理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是绝对需要依靠律师的,甚至是律师在代替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都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困难。基于这种困难程度,所以才有一部分申请国家赔偿的当事人非常关心律师的收费问题。所以我们将针对律师代理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阐述。 律师代理国家赔...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


·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离婚是我们现代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没有子女的夫妻只用进行财产分割,而有子女的夫妻则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如果你已经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可对方却拒绝支付抚养费,你可以继续寻求法律的帮助,向法院起诉,但是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呢?接下请听我们给您分析: 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通常在诉讼离婚当中,才会涉及到分居离婚的问题。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无论是否有分居、分居的情况如何,其实对最终解除婚姻关系都是没有什么影响的。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予分割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婚前财产的范围是:1、婚前个人所有的...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


·离婚要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
      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除了表现在实际照顾子女生活起居上面,还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此时确定抚养费数额却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那通常离婚要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要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


·事实婚姻什么部门认定?
      事实婚姻什么部门认定?事实婚姻由法院来进行认定,事实婚姻主要指的就是双方当事人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的生活,所以导致双方当事人是具有事实上的婚姻,但目前为止我们国家不承认这种事实婚姻的效力。1、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或违背结婚禁止条件的结婚,不承认其效力,按无效婚姻处理。2、一切...


·近几年国家对于就业歧视的监管越来越重视
      近几年国家对于就业歧视的监管越来越重视,一方面是为了提高社会就业率,另一方面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在就业歧视中占据主流的就是性别歧视,现今的女性虽说可以撑起半边天,但是无论怎样都逃脱不了生育期,那么,入职前怀孕该怎么办呢? 入职前怀孕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


·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
      子女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实质上也是父母本身的义务。那夫妻离异时,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后,由于一些情势,子女抚养权会发生变更,那子女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进行解读,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 离婚家...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确定
      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只是针对未成年的子女,也就是子女尚未年满18周岁之前,虽然有的特殊情况下对成年子女也需要支付抚养费,但这却不是法定的义务。实践中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比较繁复的,那到底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确定比较好?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子女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