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婚姻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法典婚姻债务的规定有哪些?两个人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可以组建一个家庭,在家庭中如果出现问题就需要双方来一起解决,创造了财富也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关于欠债问题在民法典中也有详细的规定来保障如果出现纠纷解决的办法。那民法典婚姻债务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民法典婚姻债务2021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这是我国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这也是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更多的时候在债务认定上有着巨大的分歧,相关部门在认定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困难。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如何判刑?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如何判刑?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量刑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


·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 1、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尊敬的审判员: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胡某某、庄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我们作为被告2庄某某的代理人,通过法院调查,现结合本案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本案原告起诉的债务因胡某某未到庭,借款是否事实、因何原因借款以及借款有无归还等情况被告2一无所知,但...


·相关条款如下:
      相关条款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


·欠钱不还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


·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有哪些
       在遗产管理过程中,遗产债务的清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但是我国现行《继承法》对如何进行遗产债务的清偿没有作出详细规定,司法实践中出现很多纠纷。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


·欠钱不还申请执行业没用怎么办?
      欠钱不还申请执行业没用怎么办?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企业注销前需处理好债权债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现代社会,企业要想成立的话,需要具备法定条件,注销的话也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比如说注销之前需要处理好相关的债权债务,那么企业注销前需处理好债权债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通常情况下,股东在公司注销之后,如果发现存在着债权的话,是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 一、企业注销前需...


·借了很多人的钱算诈骗罪吗
      如果这个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个人无论是诈骗了一人或者多人都是属于犯罪行为。反之,即使这个人欠了很多人的很多债务,没有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是不属于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如果他人欠债不还犯法不?
      如果他人欠债不还犯法不? 一、欠债不还的办法 1、凭证一定要保存完整。借给别人钱,不管是什么关系,都应该写个借条借据,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双方签订一个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数额还款期限、利息计算以及违约后果等。事前约定好,以免后面产生麻烦。 2、还款期限到来前提醒还款。如果约定了还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