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营业执照是否需要个体工商户土地使用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无论是经营店铺还是公司,都要取得国家工商部门下发的营业执照才可以合法营业。在开始经营之前,个人就应将相关的材料准备好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可能有些人不太了解办理营业执照是否需要个体工商户土地使用证?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可以解答您的疑惑。
  
  一、办理营业执照是否需要个体工商户土地使用证?
  
  办理营业执照可以不需要土地使用证,但应具备房屋产权证。
  
  相关规定: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二、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准备好所有股东身份证和地址材料;
  
  2、公司核准名称;
  
  3、带好材料和通过的公司名称,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工商局刻光敏富盾公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国税证和地税证;
  
  7、去银行开设基本户(至此,公司已经办理完毕)。
  
  温馨提示:公司办理好后,剩下的便是公司后期的税务处理了,首先要到税局报到,然后第二个月就要开始做账报税了。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相对于公司营业执照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简单很多。
  
  1、准备好经营者身份证和地址材料;
  
  2、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注:个体的是去工商所办理,公司的要到工商局办理);
  
  3、办理税务登记证。
  
  综上所述,办理营业执照不需要个体工商户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是房屋产权证。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就要将相关的材料准备好,其中包括了经营者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和租赁证明等等,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女性员工哺乳假规定是怎样的?
      在企业工作的女性员工如果生育孩子,除了享受产假待遇以外,还可以享受哺乳假。哺乳期比较特殊,孩子在这个时期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哺乳假也是对女性员工的特殊福利。 一、女性员工哺乳假规定是怎样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


·派遣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派遣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拖欠工资申请劳...


·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0年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补偿标准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


·如何补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
      如何补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是包括试用期的,试用期的长短不同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规定,当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而且试用期解除合同是比较简单的,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


·事实劳动关系时间判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时间判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


·劳动争议仲裁法细则及仲裁管辖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法细则及仲裁管辖制度 一、劳动争议仲裁法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律师接受委托、与公诉机关联系、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等。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


·确定劳动关系外包如何认定?
      一提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可能都会觉得比较陌生,其实这个两种跟劳动关系是并列的但是三者有存在很大的区别,这前两种劳动形式比较新颖发展速度十分迅速,其中劳动关系外包渐渐被很多的用人单位所使用,但是确定劳动关系外包如何认定?下面就让给您详细说明。 一、确定劳动关系外包如何认定? 劳务...


·工伤保险是每月缴纳吗
      是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


·员工工资不够老板扣合法吗?
      员工工资不够老板扣合法吗?不合法的,老板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属于克扣工资,如果按照规章制度,最多扣工资的20%。只有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在法院禁止扣除工资的情况下,不得作允许扣除工资的任何约定;即便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情况下,每次扣除额也不得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