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如何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不懂得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说用工单位迟迟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至于在发生劳动纠纷之后难以维权。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接下来来给您支招,请随来了解一下如果遇见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应当如何处理?
  
  一、遇见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应当如何处理?
  1、对现在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尽快补签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及时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在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订立书面劳动时,法律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的宽限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期限,在宽限期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二倍工资;3、用人单位应建立先签订劳动合同再用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方式,最迟必须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尤其是劳务派遣制用工,更要及时提醒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或按时续订劳动合同;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5、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选择权。用人单位应正确行使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并具有证据意识,保留其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在书面通知送达劳动者时应当由劳动者签收,并保留劳动者签收证据或其它可以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6、《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补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负有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并以补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作为确定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截止日期。
  二、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上所述,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作为劳动者应当积极与用工单位交涉,催促用工单位与您签订合同。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其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积极履行义务。当遇见这种状况您解决不了的话,您可以保留相关有用的证据,之后可以向我们求助。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
      女性在职场上总是处于弱势,因为女性除了工作还要承担着家庭生育的责任。所以我国法律对女性有特殊的保护,尤其是作为孕妇的劳动者更是受到了法律的特殊关注。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仍生效的情况下,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呢? 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


·法律规定工程项目违约金如何开票
      法律规定工程项目违约金如何开票?1、合同履行前违约: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2、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价外费用,一般情况下可以与合同金额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算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算?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职工在医院治疗的,可以委托给家属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资没?
      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资没?疫情延期上班的可以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企业倒闭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倒闭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一、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只要工伤认定是工伤就可以按工伤来进行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


·工作过程中手伤筋算工伤吗
      工作过程中手伤筋算工伤吗?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


·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对于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处理,而若选择了诉讼的途径,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那么,根据实践的经验看,有关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1、证明当...


·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有工资吗?
      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有工资吗?没有工资,但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就是协商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既可以建立,也可以终止,是双向的,终止劳动关系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已经解除,双方也不需要继续履行责任和义务,但在终止劳动关系做出之前要确保劳动关系处理清楚,确保不发生劳动纠纷,这样终止劳动关系必须考虑到的一个问题,但是劳动法对于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如何定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