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在3个月内审结完毕,当然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则可以申请延长3个月的时间,不过要说离婚案件实际花费的时间,这就无法确定了。而实践中当事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是需要有法定理由才行,那究竟提起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提起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其实,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事由很简单,只要当事人一方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诉讼离婚。那么,如何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这不妨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在接受离婚案件后,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即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1、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2、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3、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4、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要是当事人不满足规定的法定理由,自然最终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至于提起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上文中已经进行了介绍。在诉讼离婚开庭之前,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否则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
  
  
  


·哪些情况才属于重婚2023
      哪些情况才属于重婚重婚应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中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司法...


·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这其中就有可能会分割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等等。针对不同情况的财产,实际的分割方式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


·申请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按照要求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领取到离婚证,宣告婚姻关系的解除。但申请离婚证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的,那到底申请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1、初审,查验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和...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被捉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被捉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一、被捉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仍然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但是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时候会保护过错方。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过多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


·起诉离婚男方打女方什么时候会判
      一、起诉离婚男方打女方什么时候会判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


·一、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吗?
      一、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吗? 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也可以离开居住地,但需要经过监管机关同意才行。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


·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
      未成年人需要有法定监护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负责,承担其抚养费用。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抚养人是其父母,那么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本站的我们就针对相关问题给您进行解答,希望能给您提供法律上的援助。一、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按我...


·未婚生子分手抚养费是否需要给付?
      一、未婚生子分手抚养费是否需要给付? 未婚生子分手抚养费是需要给付,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仍然是属于孩子的父亲,所以他对于孩子是拥有这样的一种抚养的义务的,并且在确定具体的数额的时候,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教育学习的费用来确定的。 1、女方要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诉后会怎样?
      抚养费是指家长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随着我国离婚率增长,离婚后就抚养费问题起诉的也越来越多,那么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诉后会怎样?其实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就有对于抚养费问题详细规定,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