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有什么区别?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刑法规定了许多罪名,其中就包括决水罪,它是指行为人破坏水利设施,人为决水,从而发生水患,造成群众的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一种罪名。决水罪情节严重,会给社会带来十分恶劣的影响。除了决水罪之外,法律还规定了过失决水罪,那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有什么区别?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有什么区别?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刑法规定,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都是以决水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两者区别是:(一)主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是出于过失,决水罪是出于故意。(二)客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必须是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定罪。而决水罪是只要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无论是否发生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三)决水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决水罪则没有未遂的形态。
  二、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规定,犯决水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划分犯罪既遂与未遂应以是否符合法定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对决水罪的规定并未将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作为法定犯罪构成要件,行为人只要实施决水行为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有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现实危险即构成犯罪既遂。其认定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应以决水后水流开始冲溢为标准。因为水流具有巨大破坏力,水势一旦失控,往往借助于破坏力愈演愈烈从而构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危害。如果行为人刚开始破坏水利设施或者正在破坏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致使所决之水流开始破坏即犯罪未遂。而是由于过失才导致发生水患。但决水罪就有所不同,决水罪的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是出于主观故意的。同时,决水罪的构成并不以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来衡量,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拒执罪自诉范本是怎么样的?
      拒执罪自诉范本是怎么样的?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过失伤害罪的量刑分别是什么
      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过失伤害罪的量刑分别是什么 一、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过失伤害罪的量刑分别是什么? 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


·强奸罪判五年如果写谅解书会减刑几年?
      一、强奸罪判五年如果写谅解书会减刑几年?谅解会从轻处罚,判刑情况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为: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


·怎样才能正确界定敲诈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并没有一个叫做敲诈罪的,这里的敲诈罪应该就是指敲诈勒索罪。这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犯罪。实践中,对此罪的准确界定,才能更好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到底怎样才能正确界定敲诈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敲诈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


·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 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


·非法采矿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
      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


·东莞拒执罪自诉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如果犯罪嫌疑人对法院判决结果有异议就可以进行申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针对拒执罪,除了通过公检机关的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之外,公民也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拒执罪,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那么东莞拒执罪自诉的条件包括什么呢?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体是什么
      其实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这是我国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尤其是对于国家进行保护的一些濒危野生动植物,是明令禁止相关人员非法运输,非法倒卖的。这样做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本身就不利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


·在我国传销集资诈骗怎么定罪
      在我国,现在的传销、集资诈骗愈加猖獗。很可能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人陷入传销或者集资诈骗的陷阱。这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生活和工作上的困扰,造成财产上的损失,还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使得人心惶惶。我国法律严厉打击这种行为。很多人不知道传销集资诈骗怎么定罪,我们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您介绍。 一...


·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规定是怎么样的?
      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