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伴随我国政策的开放,人们对土地的使用也越来越灵活。特别是在农村土地资源富饶的地方,对土地进行出售,或者彼此之间交换土地进行使用的会时有发生,这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对公民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整理。
  
  
  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
  中国现行立法对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并不直接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以登记为要件,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不是在转让合同签定以后,而是在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到受让人名下以后方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与国外民法典律中的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以变动物权的契约为充分条件,当事人达成变动物权的契约,即使未行登记或交付,变动即为发生;后者也称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指物权的变动不仅有变动物权的债权契约,更有一个独立于债权契约之外的、以物权的变动为目的物权行为。所谓无因,是指不把约定价金支付的债权契约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因,而是把物权的变动,或物权行为本身就视作一种契约,物权行为不因债权契约成立而成立,或无效而无效。
  2.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
  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说。所谓一元主义,是将土地和其地上物视为一个整体的权利,或如德国民法,将建筑物视为地上权之附属物;或如日本民法之相反规定,将地上权视为建筑物之附属物。采一元主义者,附属物不得离开主体权利而独立存在。所谓二元主义,是把土地和地上物视为两个独立的权利,两者互不附属。二元主义并无绝对不妥,如果房产被视为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并能对其占用的土地权利建立相应的补偿制度,两种独立的权利也可相安无事。在中国,有地方政府分设国土管理和房产两个部门分别归口管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并对其分别发证,但因两种权利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和补偿的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权分属不同当事人时,当事人对各自权利的处分常常互相排斥、互相抵触,致使人们对二元主义产生误解。 依中国现时法律,建筑物和其他定着物、附着物均附属于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地上物一并转让。
  3.权利义务一同转移。
  这里的权利义务,是指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分离时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及其未行使和未履行部分。如土地的用途,出让合同约定为住宅用地,无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经过多少次转让,均不因为转让而变成其他用途。再如土地上的抵押权,其作为物上负担的一种,具有追及效力,其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并转让,不因转让而归于消灭,抵押权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仍可在该块土地设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至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应以出让合同设定的年限减去转让时已经使用的年限,其得数视为出让合同尚未履行之权利与义务,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随同转让在这提醒一点,一定要区分转让和出让的区别,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对国家对公民做出的行为,这是最基本的区别,且操作方式和涉及的权利和内容都有不同,因此,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务必注意。
  
  
  


·武威市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市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武威市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目前我国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最长为70年。尽管现在离到期还有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很多人都十分关心到期后房屋何去何从的问题。那么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这个事情和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下面我们就简单谈下自己的看...


·河北省2023年征地补偿是什么?
      河北省征地补偿是什么?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征地,征地往往都会有补偿,因为征地一般都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所以补偿是难免的。对于补偿我们是可以从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当中看出的。征地补偿一般都会在每平方100-3000不等,因为各地区的综合条件是不同的。那么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建设曲港高速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让当地经济在交通便利、发达的便利条件下可以自主地实现经济间的快速、高效的流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必须要面对的是,建设曲港高速就必须大规模的征收公民原先使用的土地,进而也就直接的造成部分公民的生活损失,但是我国对征收土地的行为有着相应合理的补偿。那么,...


·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的使用权,只要并非是集体经济类型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限制的,在年限届满之后,若民事主体没有提出续期的请求,那么相关的国家机关,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受贿土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一、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从建设开发商获得...


·清远主要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清远主要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一、清远主要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现行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业内有关人士认为,可以参考《民法典》出台之前的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因此,各个地区,也是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和之前的政策又有哪些区别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黑龙江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一、黑龙江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


·信丰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信丰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政府征收。信丰县的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政府需要的征收的土地也在增多。我们知道,有征地就要有到位的征地补偿,来保障征收土地的人的生活。那么,信丰2017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林岳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林岳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清楚征地补偿是怎么回事,当面临征地补偿时往往会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实,当国家或政府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城市化建设时会征用个人使用土地,这时要向个人进行征地补偿,而具体征地补偿是怎么回事,国家最新规定如何,例如...


·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政府会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使得公共利益能更大。这就要涉及到征地问题,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相应地,也会对农民进行补偿,保护他们的利益。但其中是如何补偿的呢?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吧。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


·没有土地使用证两兄弟是否可以分户?
      在农村的很多家庭中会出现长辈将房子作为一个整体分给几个孩子的现象,就比如两兄弟就可能会得到没有分户的农村房产,如果分户一般来说就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来证明土地的实际归属,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两兄弟是否可以分户? 没有土地使用证两兄弟是否可以分户? 可以持土地使用证、土地分割协议或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