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在日常夫妻关系中,有些女性火气较大,性情暴躁。当夫妻双方有矛盾和冲突出现时,这类女性很容易冲动而对丈夫实施家暴。因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约束,大多数男性即便受到欺负也很少还手。那么当男性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怎么办?跟着我们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无论男女,遭家暴均受法律保护。法律不讲人情、不分强弱,只认真理。不管是男人打女人还是女人打男人,殴打他人都是违法的。《婚姻法》中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并没有限定只是男人打女人,女人比较凶悍并殴打丈夫的话,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方。如果丈夫被妻子严重暴力伤害,应该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的相关条例对妻子进行行为认定并作出相应判决。任何法律法规中都没有将打人和被打一方设定性别限制。丈夫被家暴后产生不良后果的,还可以向妻子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二、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处理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4、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综上所述,当男性遭受家暴时,他们同样可以适用反家庭暴力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生活中,当男性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时的寻求帮助和救济途径,不要为了所谓的面子而忍气吞声,这样只会助长实施家庭暴力者的气焰,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


·一方起诉离婚后分居多久才能判离?
      日常生活中,有的夫妻感情淡漠,为了减少吵架而选择了分居。时间一长,一方就想通过离婚来结束这种生活,当对方不同意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申请,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那么一方起诉离婚后分居多久才能判离?下面我们不妨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一方...


·婚内老公不付抚养费吗?
      婚内老公不付抚养费吗? 婚内请求给付生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才能请求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给付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


·一、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什么?
      一、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


·一、如何解决离婚案财产强制执行难的问题?
      一、如何解决离婚案财产强制执行难的问题?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


·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父母离婚后,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就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因素而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父母的判定标准不同,因为子女在成长期间所花费的金额并不确定,所以更多的友实际情况和抚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


·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的自诉人范围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自诉人范围有哪些?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民法典中满足离婚条件之一分居两年如何证明?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已经分居满两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


·自愿离婚协议书作假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是在协议离婚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离婚协议书经过民政部门的备案登记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那么自愿离婚协议书作假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自愿离婚协议书作假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