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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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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比较多,然而婚后可能会因为双方思想、文化等差异太大,而导致夫妻离婚。那么在我国,涉外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涉外协议离婚流程1、出示证件。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二、涉外诉讼离婚流程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针对涉外离婚,适用的也应该是中国法,此时离婚的方式具体分为了协议与诉讼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流程是不同的。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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