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骨折工伤认定会失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当遭遇了意外安全事故造成工伤,那么及时就诊和申请认定工伤就要抓紧了,在实际中常见的情况是骨折的工伤认定,那么骨折工伤认定会失败吗?如果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就能够清楚的了解骨折工伤的认定流程,这样申请骨折工伤认定的过程就会很流畅,在此指导下能够节约您的申请成本。
  
  骨折工伤认定会失败吗?
  
  会的,一般有骨折的,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都可以认定为伤残的,但是部分地区对手指末节骨折,不给伤残入级的。
  
  以下为骨折的工伤的认定程序: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属借用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0)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 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的详细解答,如果您在实际中严格执行上述流程,那么就能够避免很多意外的疏忽,并且让骨伤工伤认定的流程进行的顺利,当遇到工伤事故后要及时就医,并且要具备维权意识,当用工单位侵犯劳动者应有的劳动保障权益后,寻求法律的支援是明智的选择,如果您对工伤鉴定方面仍有疑问,请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合同法所称月工资是指什么
      工资是劳动者体现劳动成果的一个重要体现,无论是单位找员工还是员工找单位,工资的多少都是最重要的一个标准,那么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所称月工资是指什么,具体又是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下。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月工资是什么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


·什么是工伤认定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


·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
      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被雇佣者因为身体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长期为企业效力或者需要长期,这时,为了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更好实现,双方通常会选择办理停薪留职,既保障被雇佣者在休整结束后有处可去,又为企业节省了工资开销。那么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停薪留职手续办理流程?公司强制员...


·辞退时去年奖金没发如何处理?
      辞退时去年奖金没发如何处理? 一、辞退时去年奖金没发如何处理? 辞退时去年奖金没发可以和公司友好的来进行协商处理,主要还是因为公司辞退员工奖金绩效一般是没有的,所以没办法进行诉讼活动,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一、劳动合同待核实是什么情况?
      一、劳动合同待核实是什么情况?劳动合同待核查,是劳动合同需要通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查是否该单位已经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其劳动合同是否经过备案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到2...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任何东西都是有相应的衡量标准的, 如果连一个确定的标准都没有的话,很多东西就成了没有定准的东西了,在工程质量方面也是一样的,更需要一个标准,关于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制...


·如何能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如何能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


·试用期期间辞退员工有工资吗
      试用期期间辞退员工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在什么情况下单位解雇员工合法
      在什么情况下单位解雇员工合法一、在什么情况下单位解雇员工合法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


·办理工伤赔偿的步骤是怎样的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如果单位没为职...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一、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外地劳动力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按规定实行收费。 1、仲裁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收费标准为3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