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其实也就要叫做驰名商标的有效期。通常情况下,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驰名商标才会受到保护。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驰名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是多长
  驰名商标不存在有效期长短的问题,也可以说是永久,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没有准确的概念,因为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均为10年,既使作为驰名商标,10年到期都需要续展,到期如不续展,则该驰名商标同样会被注销。其他人同样可以再次申请这个商标。
  二、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哪些
  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较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驰名商标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我国修正后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中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展至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对驰名商标的扩张保护。驰名商标是建立在注册商标基础之上的,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保护期限,但是按照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时间来看,一般也是10年,不过允许商标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申请进行续展,这样就可以再延长10的保护时间。
  
  
  


·知识产权局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知识产权局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一、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二、著作权保护范围有...


·开发新产生的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开发新产生的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有效。专利权的这 一特性是由其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的。建立专利...


·哪项不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哪项不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一、哪项不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


·三个字的商标名反着用会侵权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商标侵权三个字,首先,如果是刻意进行类似的话,那么就构成侵权。如果是无意中的行为的话,对方可以对其进行诉讼,但是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对方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不是刻意的话,那么就不会判决其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


·专利权的主要特点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主要特点是怎样的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


·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特点 按照让与人出让专利使用权和受让人取得专利使用权的程度和范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分为独...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洽谈客户 1、与客户洽谈前的准备。 主要收集客户基本情况信息;了解涉案侵权人基本情况,涉案侵权行为形态,侵权行为发生地等信息;明确洽谈目标,确定案件法律关系,收集与洽谈主题有关的案例、法规、学者观点等资料;确定洽谈策略和思路,分析客户...


·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 一、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 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发表权受时间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不享有著作权保护的?
      不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有哪些 一、不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