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上下班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很多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受到伤害,有些伤害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么进行工伤认定就是一个重要过程了,工伤认定后的赔偿问题也成为重中之重。由于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工伤认定的流程和赔偿标准略有不同,下文主要介绍上海上下班工伤认定流程和赔偿标准。
  
  一、上海工伤认定流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二、上海上下班工伤认定赔偿标准
  1、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后,在接受工伤治疗的停工留薪其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指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病假工资标准计发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是不对的。2、工伤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发放标准按该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停工留薪期内发放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实施办法》享受工伤保险制定的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由于各地区具体标准不同,各种工伤的医疗期和恢复期也不同,赔偿标准也因为劳动者个体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所以导致最后的赔偿结果有很大差异。劳动者可以参照上海上下班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索赔,并结合自己工伤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一直以来是备受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特别是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原因是刚生下孩子的妇女是最需要关爱和呵护的。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和权利。 一、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


·工伤鉴定要多久才能鉴定?
      工伤是工作中难免发生的事故,很多人在工伤发生后会申请工伤鉴定,等待工伤鉴定结果,然后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在什么时候做,如何申请。那么,工伤鉴定要多久才能鉴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伤后多久才能做工伤鉴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在此之前需要在鉴定部门取得工伤伤残的鉴定证明。对于不同程度的工伤伤害,劳动者所取得的赔偿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杭州上城区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哪种伤害属于什么级别的工伤?下面本文就给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给您带来切实帮助。 杭州上城区工伤鉴...


·元旦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元旦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每一位劳动人民的贡献都分不开。我国劳动法规定,节假日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需支付双倍或多倍工资。节假日加班最多的是公共设施相关公司、服务业和供电供水部门员工等等,虽然也会实行轮休制度,但还是应该给加班费。元旦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以下是法...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一裁终局”该如何理解?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一裁终局”该如何理解?“一裁终局”裁决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对于涉及标的额较小,且和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基本法律权利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


·陈旧性外伤影响工伤认定吗?
      从事高危行业的人在工作中有极可能受伤,即便从事的是普通的工作,也不排除这一可能性。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应为工伤,是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的。但是在鉴定工伤时,有时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原来某一地方有陈旧性外伤,却不知道陈旧性外伤影响工伤认定吗? 一、陈旧性外伤影响工伤认定吗 不...


·从业人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吗?
      从业人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吗 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 未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停缴社保的风险:劳动者可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员工工伤待遇怎么申请?
      员工工伤待遇怎么申请?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受伤职工近亲属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超过一年后,劳动部门不予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双方协商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仲...


·提出工伤认定多久受理?
      工作岗位上会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劳动者在从事工作或者与工作有关的事情中所受到的不良伤害称为工伤。为了保护工作者的权益和人身安全,国家针对工伤设立相关法律条例来维护劳动者。我们不妨一起来看一看提出工伤认定多久受理这个问题。 一、提出工伤认定多久受理? 工伤认定受理后需要从申请之日起...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