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那么势必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问题,在我国,为了使得孩子更好的发展,通常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父母双方的其中的一方。但是,如果出现孩子直接抚养权人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综上所述,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也是可能会出现的。关于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的现象,我国也有相应的解决方案。在很多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变更。除此之外,如果双方还可以进行协调来确定一下抚养费的多少。总之,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还是有相应的解决办法的,具体可以咨询相关专业的法律人士。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


·一、夫妻双方对离婚后财产处置协议是怎样的?
      一、夫妻双方对离婚后财产处置协议是怎样的? 审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财产的价值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确定:若属于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不予处理的财产,财产价值以处理时的市场价值确定;若属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财产价值的确定可适用“就高”原则,即离婚时财产的市场价值高,以离...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方有差异,也就是说在分配财产时,过错方要吃些亏。但判决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重要的...


·婚内财产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婚内财产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一、婚内财产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一方有重大疾病以及一方隐藏、转移、挥霍财产等情形之外,法律不认可婚内分割财产。所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2、如果是以离婚为目的而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如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


·一、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 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是真的没有办法,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相信是不会走离婚这条道路的。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因为本身有孩子离婚的话,不能给孩子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家庭,那么对孩子的成长学习都是有影响的。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


·婚姻法抚养费离婚协议书如何约定?
      孩子问题永远是父母心中的头等大事。所以,当婚姻双方婚姻出现问题需要离婚时,就必须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明确化,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子女抚养费数额问题。那么,婚姻法抚养费离婚协议书究竟应该如何约定?为了帮助广大网友顺利将子女抚养问题明确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法抚养...


·起诉离婚证明丢失怎么补
      向原出证明的部门说明情况重新出一张证明就可以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就离婚问题起诉到法院的,此时是由法院来进行离婚判决,当然法院判决离婚的也是有一定的标准。那么您知道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未成年孩子抚养费标准
      未成年孩子抚养费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诉讼离婚事实上是夫妻双方中一方单独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