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实际中有的夫妻为了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分的明确,就会在婚内签订一份财产协议,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
  
  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
  
  7、违反协议的责任。
  
  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婚内财产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只有意思表示一致且真实和符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予以保护。所以,在签订婚内协议就需要注意防止出现欺诈的现象和违法的出现。如有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
  
  


·离婚后改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离婚后改孩子抚养权其实也就是在离婚之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这虽然是法律允许的,但在实际进行变更的时候,却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这一点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那究竟离婚后改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改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有下列情...


·离婚判决书丢失该怎么补办
       起诉离婚中,要是没有调解和好或调解离婚的话,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判决了。之后当事人就会收到相应的离婚判决书。但现在,有的人却将离婚判决书丢失,可想而知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此时就想要知道这个离婚判决书丢失该怎么补办,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判决书丢失该怎么...


·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素
      一般离异家庭的父母都对孩子怀有愧疚之心,认为没有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庭,使孩子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缺失了一方的爱,所以离婚时,想尽一切办法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自己要尽一切努力让孩子过得更好,那么,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素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


·女方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特殊情况是可以的,主要包括女方出轨以及男方有正当的理由的,一般是在孕期以及分娩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6个月以内是不可以提出的,接下来就给您讲解有关孕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律法规。这个怀孕在法律上的理解应该是夫妻双方发生关系而产生的怀孕的,如果是女方和他...


·一、夫妻结婚离婚就要分财产吗?
      一、夫妻结婚离婚就要分财产吗?肯定要分啊。从结婚算起,以后的家庭财产算你们的共同财产,这部分要分的。结婚前没有关系的。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


·强奸罪法院判刑后会通知家人吗
      强奸罪法院判刑后会通知家人吗?强奸罪法院判刑后不会通知家人,法院没有义务通知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


·对于离婚的夫妻双方
      对于离婚的夫妻双方,如果两人生育有小孩的,那么就应当对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分割,通常情况下是一方获得小孩的抚养权,没另一方给付相应的抚养费。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最好先是父母协商,尊重父母的意见。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分歧较大、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定抚养费的数额。但是不论...


·男方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知道这句话您认可嘛,因为不是所有的感情都经得起考验,生活中离婚的人有很多很多,离婚理由各式各样,而离婚和分手不一样,不是一张嘴就可以完事的,当然是要走法律程序,而其中的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最常见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跟您讲一下男方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


·一、离婚后女方没钱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女方没钱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负有义务一方应当按期给付。如果对方不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过高是否能调整?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过高是否能调整? 离婚协议抚养费过高是能调整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调低抚养费,根据规定,子女抚育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育费的约定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