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近年来,我国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但是相比较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社会防范风险体系并不完善,但是与此相关的保险诈骗行为却层出不穷,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那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一旦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必将受到刑事处罚,那么触犯保险诈骗罪会判几年?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保险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的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律取保险金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触犯保险诈骗罪会判几年
  1、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我国《刑法》第198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保险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要了解刑法的界限,把握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了不该做的事必将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但是一旦被控保险诈骗罪,也要积极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维护自己合法的辩护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发票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除了是一般人用于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之外,也是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税收的一个凭证。因此,就有些企业想要购买非法制造的发票,而进行非法制造发票的行为本就是违法行为。那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客观方面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


·偷越国边境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偷越国边境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本人接受本案被告人刘×家属的委托,并经刘×本人同意,担任本案被告人刘×的一审辩护人。本人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了本案的被告人刘×,认真查阅和分析了本案允许查阅的全部案卷材料,到有关机关进行了调查,刚才又进行法庭调...


·过失犯罪类型有哪些2023
      过失犯罪类型有哪些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


·在我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在我国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这会给犯罪嫌疑人带来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而且我国立法的目的从来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制约,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一般除了一些极其恶劣的恶性案件以外,很少有被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这种情况的。所以在死刑这一块,死刑缓...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


·故意杀人如何量刑处罚?
      故意杀人的行为在我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实际量刑处罚的时候,要调查清楚,究竟此时杀人的动机是什么,而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又是怎样的,综合之后才能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究竟故意杀人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如何量刑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处死...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会被追究的责任,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遗弃罪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吗
      一、遗弃罪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吗 可以报案,发现遗弃孩子先到派出所报案,也可以以对方触犯遗弃罪,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但是最好还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 遗弃罪不管遗弃到什么地方都可公诉可自诉,社会人任何一个人只要发现都可以报警。接受报案后,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或者本人可自诉到法院。遗弃...


·刑事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事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


·抓捕卖淫者后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抓捕卖淫者后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