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标准大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标准大是怎样的?
  实践中,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其中就包括了合同诈骗。合同诈骗达到一定的数额会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在审理合同诈骗相关案件时会根据合同诈骗的数额对犯罪人员量定刑罚。那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标准大是怎样的?下面和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在合同诈骗行为是诈骗金额达到30万,单位诈骗金额达到200万以上的,就构成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标准大。数额特别巨大的,个人与单位诈骗责任人员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造型,金额越高,刑期增加越多。
  
  
  
  


·从哪些方面优化合同管理流程较好?
      从哪些方面优化合同管理流程较好? (一)项目的审批 1、项目承办部门按照上级或厂部确定的项目,提出拟采购的物资项目(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主要设备的内部配置)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概括、技术方案与要求,安全方案、施工工期、施工机械与设备等)以及拟邀请谈判...


·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合同订立成为了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合同无效也时常会出现在日常生活中。那么合同无效的后果到底是什么呢?在下文中具体阐述了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以及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双...


·合同违约责任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如何计算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责任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如何计算合同违约金关于合同违约,只有在支付违约金的时候才会涉及到计算方式的问题,那么您知道合同违约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吗?而合同违约的承担责任又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


·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函怎么写
      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函怎么写 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函怎么写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书面通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为提供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很多企业喜欢用传真方式签订各类合同,但是,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风险,最近看到的一起案件,就是因为使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从而造成败诉,因此,应当引起企业的注意。 1、部分企业...


·店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怎么写
      一般情况下,承租方为了在承租店面的时候为了使自己的权利义务得到相应的保障,都会与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当然,一旦双方有意愿解除该合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就解除事项签订店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那么,该解除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范文。 店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合同有效证明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有效证明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有效证明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为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 二、合同无效的行为 1、当...


·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的特点是什么?特征是什么? 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合法性 是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书写要规范。 2.平等性 作为合同的双方当事...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规定随着当代市场的飞速发展,您在工作和生产过程当中,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不能马虎大意,对合同的内容一定要进行仔细的阅读。一般来说合同签订以后,会作为日后发生纠纷的一个处理依据,也就是说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可撤销合同,那么在我国可...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 1、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权应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私权利”,法律赋予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具体方式是通知对方即可。而只有在对方有异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由出租人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