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规定。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适用条件比较疑惑。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公司设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独立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各国公司法都对公司的合法有效及公司享有独立的人格规定一系列的条件,如要有独立的财产,有章程,有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等。如果公司欠缺以上条件,其设立就被认为无效,公司不能成立,股东也不会享有因公司人格独立而产生的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公司人格否认也就毫无意义。
  2、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
  过错即行为人违法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就行为股东而言,主观上为故意更为切合实际,以获利之结果出现为目的。
  3、从行为方面来看,股东实施了使公司形骸化的行为
  即股东的行为造成了公司徒有其表或资本不足。这些行为主要有两种股东对公司的自损行为和公司资本不足。
  4、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应当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侵害债权人利益而设,债权人只有在债权遭受损失即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才有权利要求法院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5、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即股东之行为与债权人受害结果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而非偶然。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只有在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等物种情况下才会适用。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公司法人的相关律师。
  
  
  


·注册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可以吗?
      注册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可以吗可以,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是公司股东。不是股东也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公司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数额。《公...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是一个集体,免不了需要一些规矩才能更好成方圆,对于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怎样去制定,又有着什么意义,什么优点,不仅仅作为公司管理层需要去了解,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去了解它践行它,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的规章制度偏重于...


·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一、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


·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哪些资料?
      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哪些资料? 一、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哪些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成立的最初,都会设立一个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处理各种大小事务的代表,同时也作为公司在法律层面的负责人。因而公司法人一经确立一般就不再更改,但也有许多其他的情况,如原公司法人发生意外而不能继续履行法人的义务,承担法人的责任,这时候就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


·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一、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一、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可以到侵权企业所在地有名称管辖的登记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


·公司法人章应由谁保管?
      公司法人章应由谁保管?在平时工作中,公司经常会遇到合同文件盖章这种情况,法人并不是具体的人,法人章代表的是一个单位整体,法人章代表了一个公司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应,负责人盖章时需要对其盖章行为负责。公司公章和法人章也是有区别的,它们的保管人也不一样,那么法人章应该由谁保管呢?下文对...


·互联网公司融资的过程是怎样的
      互联网公司融资的过程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息科学技术也得到了提升,就我国现行机制,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机关已经制定了多项法律规范鼓励有能力者进行创业,在创业过程中,普遍遇到的难题是没有创业资金,此时,各类公司的设立着会想要通过融资的方式获得短期资金,不同类型的企业的融资...


·公司机密发错人怎么办?
      公司机密发错人怎么办?公司机密发错人应当尽可能的挽回因为发错人所造成的一些财产方面的损失,并且及时地向公司进行报告,证明自己并不是故意的泄露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 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 二、上市公司融资渠道 1、银行借款 信贷融资是间接融资,是市场信用经济的融资方式,它以银行为经营主体,按信贷规则运作,要求资产安全和资金回流,风险取决于资产质量。信贷融资由于责...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金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