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离婚怎样解除抚养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在如今的社会并不是很新鲜,几年以来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上升,造成的问题就是离婚过程中的纠纷,主要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夫妻双反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说明,确保夫妻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怎样解除抚养权?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处理变更抚养权纠纷常遇哪些难题司法实践中处理抚养权变更遇到的难题:
  (一)引发纠纷的原因多样化。有的是因为子女抚养方拒绝或者阻挠限制另一方探视子女,另一方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有的是因为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再婚,对方担心孩子受到虐待而提出变更抚养权;有的是因为双方离异后,抚养方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经济拮据无力抚养子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还有的因涉及子女就学、户口迁移及择校费用等,相比看最新婚姻法。双方协商不成,从而引发纠纷。(二)调解难度大。主要是因有些夫妻在离婚后双方相互仇视,相互对立,甚至引发双方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因积怨较深,矛盾难以调和,所以法院调解工作难度较大。(三)对未成年子女二次伤害较大。许多父母在离异或分居时缺乏审慎态度,仅考虑自己,没有过多考虑孩子,草率离婚后,又因子女抚养问题再次发生争执,甚至在法院审理期间当着孩子的面争吵、谩骂、攻击对方,直至大打出手。这无疑是对本已因父母离异而伤透了心的孩子的第二次心灵伤害。还有的父母,分手后就互相推诿抚养责任或者干脆双方都甩手不管,让孩子寄养在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家中,老人毕竟无法代替父母,无论是从精力、金钱、情感上都无法满足孩子的需求。(四)法院执行难度大。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并不涉及财产给付的内容,其标的是某种具体权力。如果原抚养方坚持拒绝交出孩子,则法院执行起来难度较大,无法操作。
  二、如何处理变更抚养权纠纷?
  (一)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下述四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法院审理变更抚养权纠纷考虑哪些因素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例来看,家长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会重点考虑。(三)变更抚养权证据的认定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收集以下些证据才能被法院认可: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在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和财产分割是离婚夫妻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也是需要依法来解决的问题,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按照婚姻法要以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去判决,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以及身心健康,确保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拐卖妇女儿童罪法条有哪些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法条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不论父母有什么错,孩子总是无辜的。因此不管是夫妻离婚,还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来件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要想解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属于哪...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1、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是不合法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在民法典中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本文中将对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对离婚...


·已经收到的彩礼钱能退吗
      已经收到的彩礼钱能退吗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


·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


·一、婚前抚养费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
      一、婚前抚养费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


·婚前隐瞒整容是否构成欺诈?
      婚前隐瞒整容是否构成欺诈? 一、婚前隐瞒整容是否构成欺诈? 婚姻中的欺骗行为,是指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采用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者歪曲、掩盖真实情况等欺骗手段,致使另一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认识,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 二、这种情况结合的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呢? 我国民法典规定,属于以...


·结婚15年离婚财产咋分,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无非就是财产分配我问题和抚养权分配问题,其中财产的分配问题一直都是非常难以处理的,如果没有一方愿意让步的话,一般都需要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但其实在法律层面上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是有原则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分配一般都不会有错,那结婚15年离婚财产咋分配呢...


·第二次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第二次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受理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件后一般会在一个月以内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这还需要根据各地法院的案件排期情况判定。而离婚案件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这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民...


·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孩子,是联系整个家庭的桥梁。离婚的越来越多,孩子成了最终的牺牲品。要么是将孩子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不想抚养。要么就是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关于抚养费问题,最开始,也许都还按时支付。但当组件新家庭后,许多人就不愿意给了。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