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家机关及住房部也制定了限购政策,对购买二套房、三套房的行为做了限制性规定,济南也不例外。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购买房屋的首付比例上,你是否知道济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
  
  一、济南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降至4成、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成、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五改二”。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认定标准,与商业贷款统一。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认贷不认房”。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通知》精神,济南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住房贷款的家庭,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者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
  
  二、买第三套房依然不能用公贷
  
  央行、银监会发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当时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没有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调整前,公贷与商贷在对于首套房的认定上有着不同的标准。在对房屋套数认定上有两种情况。同样是第一套房贷款还清,再买房时如果用商贷,则被认定为首套房,首付为三成;而如果是公贷,则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为六成。
  
  调整后,同样是第一套房贷款还清,无论是使用商贷还是公贷再买二套房,都可以按照首套房的贷款政策来执行了。记者对比发现,在对于三套房的贷款政策上,商贷与公贷有着本质不同。央行信贷松绑后,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套房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而公积金贷款依然是严格的三套房“停贷”。
  
  三、济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银行:积极执行央行“40%政策”
  
  济南市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二套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但是很多人买房需使用商业贷款,过去济南市执行二套房商贷60%的首付,这也让许多购房者压力很大。
  
  新政一出,“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银行也将积极执行央行的“40%”政策。
  
  2、地税:“满两年免营业税”已在济南落地
  
  除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外,房地产营业税也做出了相应变化。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这项新政已经铺开,市民可以前往各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了。营业税“五改二”政策落地,无论买卖房子双方都将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按照此前规定,个人出售满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这项税款原本由卖方承担,但现实中往往转嫁到买方头上。以某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按5.6%的征税比例算下来,营业就是5.6万元,这对普通家庭而言是一笔不小的额外开支。
  
  3、二套房贷最低首付商贷40% 公积金30%
  
  二套房“满两年免营业税”政策已经落实,市民可以前来办理了。此外工作人员提醒,房贷新政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同时,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做出调整,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设定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压抑人们的购房热情,缓解住房压力,对于购买三套房的,不得使用公贷。需要至于的是,在购买房屋后,为了防止第三人就房屋权益主张权利,需要及时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
  
  


·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怎样的?
      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各地的征地工作越来越频繁,而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就成为被征地人员所关心的问题。国家针对征收土地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于被征地人员来说,土地如何补偿,补偿的项目包括哪些都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


·安置房是政府征地拆迁了你原有的房子之后给予的补偿之一
      安置房是政府征地拆迁了你原有的房子之后给予的补偿之一。安置房与不同房子不同,那么如果住户不打算自己住,打算买卖给别人,这样可以吗?安置房买卖合法吗?安置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到底安置房怎么交易买卖?接下来为您解答这几个问题。 到底安置房怎么交易买卖?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说到土地使用证,相信大家都是比较的熟悉的,如果在房屋的买卖当中的话,契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可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那么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吗? 一、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可以改名的,直接过户就可以。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土地是人的立身之本,因此,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由于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因此,我国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但是很多人对于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


·寿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寿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新的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出来后,全国各地各地也紧跟着陆陆续续地出台了相应地适应地方民情的征地补偿新标准。各地的标准虽然大同小异但也有细微的不同,看征地补偿的新标准自然还是看本县的最好参照,我们为您整理寿县征地补偿新标准,以供参考。 一、寿县征地补偿新标...


·其实我国各省市的检察院,在当地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根据以往的
      其实我国各省市的检察院,在当地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出了一些醉驾案件的特点。因此在针对醉驾案件的侦办和量刑过程当中,山东省检察院提出了一些比较有前瞻性和宏观性的意见,对于醉驾的惩治活动是有一定的决定性的作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意见的内容是什...


·夫妻两人均住A市,在B市购买房产,离婚诉讼要求分割B市房产,房产所在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普通老百姓对于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项还是比较关注的,在这方面体现的比较明显的,也就是征收土地补偿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征收土地补偿经常会,发生一些争议,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一、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征地补偿费...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山东在国家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很多地方都在搞征地拆迁,对于当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就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省规定,各地应该在两到三年对征地补偿标准做出调整,以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以...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可以通过规范书面申请的方式,再次的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商品房建立在国有土地上,有70年的产权,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就是70年。像商业用地的话,期限更短,才40年。这里就有很多业主有疑虑,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房子是否被收回。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针对这个热点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