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会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前债务离婚时双方怎样承担、以及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要有一定的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注意事项:
  
  第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第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规范。协议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哪些?
      不同的国家虽然都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但由于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确定法定婚龄的时候考虑的因素自然也是不一样的。那就我国的国情而言,一般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哪些呢?要是申请结婚的男女未达法定婚龄而结婚的话又有怎样的后果?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


·一.未成年女儿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一.未成年女儿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父母因虐待被撤销监护权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父母因虐待被撤销监护权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父母在依法被撤销监护权后是还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父母依法应当对子女实行监护义务,并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应当负担的义务。《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如果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通常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诉讼离婚毕竟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因而也就需要当事人支出的费用比较多。那究竟夫妻如果诉讼离婚要多少钱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果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我国协议离婚有何制度
      说离婚,我们就会想到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但在我的观念中,除非离婚夫妻之间存在不可调和问题,才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一般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那么我国协议离婚有何制度呢?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我国协议离婚有何制度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


·离婚协议书的样式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对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做出协商,然后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呢?而离婚协议书的样式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


·在我国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离婚协议?
      在我国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离婚协议? 去法院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的,但是需要写离婚起诉状。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思想较为开放,故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虽未结婚,但是以婚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此种情况下,同居关系欲解除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若双方都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会需要对方提供一些证据,那么,你是否知道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


·夫妻分居半年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很多人以为只有分居两年后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样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偏差的。那么夫妻分居半年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半年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分居半年的当然可以起诉离婚。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


·离婚与可撤销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可撤销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离婚与可撤销无效婚姻的区别在于婚姻的效力不同,前者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而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婚姻效力,但是后者的话,一开始就不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二、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