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人,在侦查阶段一般是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此时如果满足了取保候审条件的话,就能获得取保批准。那么日后被判刑的时候,寻衅滋事犯罪是否能判缓刑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具体理解就是:
  
  1、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只能局限于罪行较轻的犯人。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适用缓刑的对象,刑罚为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的宣告刑,而不是指刑法规定的法定刑。比如犯罪的法定刑虽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如果罪犯具有法定从宽情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备缓刑条件的,仍然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的禁止性条件是犯罪分子是累犯。累犯之所以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累犯主观恶性较深,不易教育改造,社会危害性较大。
  
  2、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属于累犯。这只是适用缓刑时必须遵守的对象条件,但它并不意味着所有被判处这种特定刑罚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宣告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必须是犯罪情节不很严重,主观恶性不深,并且具有悔罪表现。
  
  3、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的推定条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所期待的重要目标的宗旨,同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际上是指罪犯不存在再犯罪的趋势或再犯罪的可能性。认定罪犯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仅仅是一个可能性的预测。但是,这种可能性的预测不能主观臆断,应当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综合论证。
  
  二、寻衅滋事罪客观行为方式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采取了列举式立法模式,具体行为如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造成恶劣影响,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
  
  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综合以上介绍,我们知道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其实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但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才可以。另外,我国法律对寻衅滋事犯罪的处罚也不是很重,最高也就是5年有期徒刑。我们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成都信用卡诈骗罪律师需要花费多少钱
      在成都当地就有很多比较优秀的律师事务所,这些律所当中的律师的代理能力也相对较高,并且有些律师就是主要研究信用卡诈骗的,所以信用卡诈骗案件当中的原被告双方,如果案发地在成都的话,不可避免的在开庭之前就要考虑成都信用卡诈骗罪律师需要花费多少钱? 一、成都信用卡诈骗罪律师需要花...


·减轻处罚是怎么确定刑期的
      一、减轻处罚是怎么确定刑期的在法律上,对减轻处罚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究竟怎样减轻处罚、减轻的幅度力度等等,都没有详细规定,这方面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个减轻处罚情节只能减轻一格,即降低一个档次的处罚,不能无限制地减轻,更不是一减到底的减轻。根据我国刑法分则规定...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对于刑事案件,国家机关是分类处理,有些是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的,有些是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有些是公安部门直接受理的,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分工,我们如果想要上诉,要分清出各个部门,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管辖范围是什么呢?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如何惩处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是可以有单位构成的。非法经营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而不同主体犯此罪的,法律中规定的处罚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单位犯非法经营罪如何惩处。 一、单位犯非法经营罪如何惩处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民事诉讼执行拘留时间,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拘留时间,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二、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诉讼活...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


·什么人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判多久?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一条法律条文,犯有此罪的人会被处以相应的刑罚。但是这一罪名却不为我们大部分人知道,提起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判多久就更是毫无所知了。今天我们向您讲解的就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一、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判多久 [释义] 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


·非法采矿罪刑法条文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国地大物博,矿产资源丰富。国家为了规范和使用矿产资源资源,公民不得私自开采国家资源。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贪财谋利,私自开采或者破坏矿产资源,违反了我国法律。那么非法采矿罪刑法条文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


·无期徒刑指什么 无期徒刑是关一辈子吗
      在很多人的眼里认为无期徒刑就是要关罪犯一辈子,但其实我们发现很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后面往往都是被释放了的。当然释放无期徒刑罪犯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之前作出的判刑也并不是走过场、做样子。那到底无期徒刑是关一辈子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指什么?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行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经济交往中,一些单位或个人不顾国家规定,采取对参与经济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这些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手段,实行不公平的竞争,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行贿罪。在司法实践中,行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