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会怎样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对于涉案的人员来说,如果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在量刑的时候,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缓刑尽管在执行判决的时候拖延了时间,但是,在缓刑操作期间,对当事人执法机关是会进行监督的。在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会怎样的问题。
  
  一、在我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会怎样?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因为缓刑是没有收监,没有被羁押,相当于原刑罚没有执行,所以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就按判决前犯数罪进行并罚。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什么?
  
  (一)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如果当事人在缓刑期间又发生了交通肇事的话,法院会立即撤销缓刑的执行,对前罪和后罪一起进行并罚。同时,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问题,我们也在上文中为您进行了介绍,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事故报交警私了后要销案吗?
      交通事故报交警私了后要销案吗看情形,如果涉及刑事责任,私了也不能销案。如果不涉及刑事责任,民事赔偿的可以自行和解,涉及的行政处罚也不会销案。不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双方可以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可。但并非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通过快速撤离解决,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


·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
      因交通事导致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案件中,现实生活中受伤害方因致害导致伤残或者死亡,其下有未成年子女等,出于对未成年人以后生活来源的考虑,赔偿金里面就会包括其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有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向您来具体介绍一下吧。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上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了。随之而来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上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了。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问题要求每个专业人员要具备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能力,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技巧。由于重大交通事故的特殊性,牵涉的人员及部门比较多,包括交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救援部门以及伤亡家属们。因此错综复杂的关系需要专业人员处...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


·一、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办?
      一、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办? 要是没有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得话,能够 去找交管部门,不容易危害到安全事故的解决。假如在安全事故解决中必须采用责任认定书的,能够 到那时候出示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去打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具同样的法律认可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


·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民事纠纷可以说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了,而这样的纠纷一般是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因此检察院不会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只能由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过程中就要求同时提交起诉材料,那么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请在下...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问题是怎么判罚的?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问题是怎么判罚的?醉驾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肇事逃逸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


·交通肇事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一、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1、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车辆损失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车辆损失标准是什么?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