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因为租房的人群越来越多,总是有一部分的人在租房的时候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房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有一部分房东不尊重租客的基本权益,所以您在租房的时候,最好还是要签订一份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上海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一、租赁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甲方将坐落在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部位) 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米(以产权证实际登记面积为准),房屋的用途为住宅。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或者类似房屋权属证明
  
  2、房屋的设施配置情况: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租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
  
  1、双方约定,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每 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乙方应于每期开始的 天前向甲方支付当期租金,逾期支付的,除应支付正常租金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 %另行支付违约金
  
  3、双方约定,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保证金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保证金于双方租赁关系终止时,除用以冲抵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网路、有线电视、 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账单截止日期前向有关部门付清费用,因延迟付费引发的滞纳金或者罚款均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 费由 承担。
  
  四、维修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应负责维修。正常使用引发的损坏或设施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
  
  五、转租、退租、续租、返还
  
  1、甲方确认,在租赁期内,乙方 权将该房屋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他人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因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可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日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租赁期间房屋内发生的水、电、煤气及重要生活设施、设备损坏(除乙方人为因素外)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在 日内仍缺乏有效措施恢复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6、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7、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连续超过 日的
  
  8、乙方未缴纳水、电、煤气灯相关费用连续超过 月的
  
  9、乙方在承租房屋内从事违反活动的。
  
  七、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包括发生第六条所述甲方违约责任的,甲方应当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包括发生第六条所述乙方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月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八、其他条款
  
  1、代理人代为签署本合同的,如事前未得到授权,事后未得到追认,代理人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及发生法律效力,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报酬,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一方向另一方按此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书面通知
  
  6、甲乙双方确认本租赁通过居间方居间介绍成功签署本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时须支付居间方的居间服务费。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居间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居间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承办分行: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日期: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在个人租房合同书当中,主要还是针对一些日常生活当中常见的租房纠纷问题要交代清楚。比如说租房的用途,屋内的一些家居修复问题,租金的支付违约的责任等。这些在合同书当中都有明确的交代以后,这样发生了租房纠纷问题,法院才会根据租房合同当中的内容进行处理。
  
  


·正在还贷款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可以出租给别人使用。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是可以将房子出租的,房租按照当地市场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


·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一、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出售商品房的基础,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标...


·商品房出售条件是怎样的
      商品房出售条件是怎样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


·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实践中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免征房屋营业税的,那么这些情形究竟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营业税怎么收 ...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引发了各企业家对于北京房产税的关注。其实,北京市属于我国房价名类前茅的,因此许多人会觉得可能房价的问题也会影响到税费的缴纳。房产税也是您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开征房产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开征房产税...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一、房产类型的划分   房屋类型的划分根据其划分标准有不同的类型表述,可以依据房屋用途进行分类,可依据房屋性质进行分类,也可按照房屋结构进行分类。对于离婚案件处理中涉及房屋的分割,司法实践中按照房屋产权的不同进行分类,一般包括商品房、...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


·一、防控疫情出租房房租怎么算?
      一、防控疫情出租房房租怎么算?疫情期间房租的计算标准因人而异,具体情况如下:(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二)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但受疫情影响收益明显减少甚至亏损的,可请求减免部分租金(三)承租人仍继...


·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房屋被查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溢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卖方多次承诺能够尽快解决查封事宜,并在买方尚未支付约定首付款的情况下就交付房屋钥匙、让买方装修房屋来表示自己的真诚。卖方应对损失的扩大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交易惯例,买卖双方在办理网签后,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因涉案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网签,买方对于合同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应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