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要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实践中,会发生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如果要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只要出具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可,但还是有一部分用人单位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导致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无法认定。那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要怎么办?我们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
  
  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这也要求劳动者必须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二、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但要注意除非同事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或者具有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同事必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即:“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三、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 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四、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为此,对一些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单位,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行调取相关的资料。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会导致无法认定劳动关系。双方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劳动者应注意入职之后及时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无法认定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积极搜集相关证据,请周围同事为自己证明,努力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犯。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咋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咋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


·要是职工判缓刑可以开除吗
      某些单位的职工,可能因为一些事情而涉及到犯罪,最终的处罚也不重,判的是缓刑。但是对于单位来讲,可能就不想要有犯罪记录的职工,那么职工判缓刑的,单位可以将其开除吗?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职工判缓刑可以开除吗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是公...


·公众责任险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公众责任险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哪些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


·员工续签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员工续签合同申请书怎么写?企业和员工的法律关系是由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更大限度的保障了企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也为可能造成的劳务纠纷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是有相应期限的,在合同期限到期时企业和员工就将面临合同续签的问题,这个时候员工续签合同...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一、劳动仲裁 1、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


·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合同中的内容产生影响,但劳动者都比较关心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 ...


·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和哪些等级?
      当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会组织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经过详细勘察评定,验收小组出具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在里面会写清工程质量等级,比较常见的是合格。那么,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和哪些等级?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有关知识。一、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和哪些等级?工程质量等...


·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多少需要纳税
      工资高于多少需要纳税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1、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员工因为工伤或者生病需要提出暂时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的
      如果员工因为工伤或者生病需要提出暂时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的,单位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就来看看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1、 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用人单位应...


·工商股东变更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工商股东变更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工商股东变更手续的办理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