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离婚证样本是什么颜色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结婚以及离婚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之后,才能算是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证时,需要按照既定的样本制定离婚证,北京也不例外,北京离婚证样本是什么颜色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北京离婚证样本是什么颜色的?
  
  新结婚证、离婚证的封皮封底颜色均为紫红色,一改以往结婚证大红色、离婚证绿色的格调。传统观念上,人们总觉得离婚不是好事,证书颜色就是这一种观念的体现。而新结婚证、离婚证统一为紫色,则体现了“新人新家美好祝福、好合好散各找幸福”的人文关怀观念。两人结婚是一种幸福,两人不适合生活在一起,离婚去寻找各自的幸福,同样是一种幸福。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以下的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三、办离婚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四、离婚证的领取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五、港、澳、台居民应提交的材料
  
  1、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制定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都是可以拿到离婚证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当事人需要确定自己是否满足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继而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机构办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是每个公民拥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离婚是每个公民拥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而一般在诉讼离婚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申请提交之后,法院会进行立案,并进行通知。那么,起诉离婚多久才会开庭?我们在下面将具体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您向法院...


·一、怎么打赢只要小孩的离婚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怎么打赢只要小孩的离婚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打赢只要小孩的离婚官司,需要注意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证明自身比对方更加能够提供给孩子良好的生活条件,能够让孩子在相对更健康的环境下成长,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在受理后,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 但孩子未满两周...


·法院判离婚无效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离婚无效情形有哪些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


·抚养权确定后还可以变更吗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要确定,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实践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后,还可以进行变更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抚养权确定后还可以变更吗 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


·起诉离婚会查什么证件?
      现如今离婚这种现象在生活中不少见,夫妻之间因为感情、工作以及其他问题最终分道扬镳。离婚也需要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起诉离婚会查什么证件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另外为您拓展一下诉状的内容和离婚证件丢失该采取什么措施应对。 一、...


·女方重婚罪能判几年有期徒刑
      一、女方重婚罪能判几年有期徒刑? 重婚的判刑标准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1、婚前隐瞒精...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男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有非常多的内容,因为现代社会人们的婚姻价值观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双方不和的话就容易出现离婚的风波,严重的话就会导致离婚现象出现。一般出现离婚的话财产的纠纷问题总是会出现,如果无法通过协议解决的话就只能通过协议来解决,那从法律的层面来说,男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


·一、买银行理财离婚财产清查的到吗?
      一、买银行理财离婚财产清查的到吗? 买银行理财离婚财产清查的到。 实物的清查方法: 1.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的方法 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