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离婚协议民政局有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法律对于夫妻离婚方式的选择,可以有两种方式都是法院支持的。一是向法院诉讼,第二种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进行离婚。一般来说,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还是比较多的,协议离婚的话,应当会有一份离婚协议书。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离婚协议民政局有吗?
  一、在我国离婚协议民政局有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男方):某某某,男,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乙方(女方):某某某,女,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双方自愿离婚。2、(写清子女的抚养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子女)婚生儿子(女儿)某某某由 方抚养,由 方(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 周岁之后小孩尚未独立生活而产生的合理的教育、生活费用双方平均承担。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 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3、(写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现有住房 套,坐落在 路 号,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 方所有,由其一次性给付 方(另一方)现金 万元(双方认可的房价的一半)。 现有现金 万,一人一半。夫妻共同债务共 万元,一人承担一半。4、双方登记结婚后,如必须协助对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双方必须支持(如房屋登记、过户等)。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民政局其实也有离婚协议书的范本,当事人可以参照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的范本进行填写,也可以自己经过协商以后,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添加。关于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的问题,我们在上面也为您进行了介绍,您可以进行参考。
  
  
  


·通过诉讼离婚办理离婚的手续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是可以通过离婚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的,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还有一种是诉讼离婚,那么通过诉讼离婚办理离婚的手续有哪些?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


·离婚一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一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一般归女方所有,法律上对小于两岁的子女本着利于成长的原则,一般判决给女方抚养。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


·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的情形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时都会向法院起诉,以此来寻求法律的帮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进行民事诉讼中,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有几种情形,在这几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形有...


·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相互法律关系的事件,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的,在法律中对离婚案中抚养权涉及的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都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抚养费,那么离婚如何给双胞...


·人民法院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当人们因为各种原因认为家庭关系无法继续的时候就会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方法,当协议离婚不能够执行的时候,可以选择人民法院离婚诉讼。那么人民法院离婚诉讼的程序的是什么,人民法院离婚诉讼有什么条件限制呢,下面就对相关内容进行简单介绍。 离婚诉讼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没有家暴证据怎么离婚?
      一、没有家暴证据怎么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返还彩礼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内容 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内容 一、家庭财产保险定义: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二、家庭财产保险范围: (一)可保财产 (1)...


·婴幼儿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婴幼儿抚养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离婚率是在不断的增加,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很多离婚相关的问题,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相关的法规中对于这个问题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那婴幼儿抚养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婴幼儿...


·有多个赡养义务人,每人应该如何承担义务
      1、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父母,必须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老年人自有的住房,子女有维修的义务,子女有义务耕种...


·离婚办理途径是什么?
      离婚办理途径是什么?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