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价高的远远超过那些收入不高的人群,房价很高造成在一些城市的租房租金也很高,给很多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而租售同权就是在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上海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租售同权的主要内容就是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其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租房者真正能够感受到家的的温暖,增加在城市中生活的幸福感,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买期房被侵权的情况有哪些
      期房市场异常火爆,购买期房的风险也异常的大。有很多人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或多或少的遇到过侵权的情况,有时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作为购房者就需要事先了解清楚买期房被侵权的情况有哪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期房被侵权的情况有哪些 ...


·房屋他项权证展期?
      房屋他项权证展期有哪些方法 商标或者是有些其他产权证件是允许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办理展期的,自此可能就让有部分人在房屋他项权证在快到期但是又深知自己没办法在到期之前结束债务债权关系的,所以产生了想要对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展期的这种想法。房屋他项权证展期可以选择两种方法,重新办理新的或者...


·按揭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按揭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是相对于二手房来说的,在房产交易市场中,商品房的价格远远高出二手房许多,因此,有不少人在负担不起商品房的价格时会选择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来买房。那么,按揭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购...


·回迁房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所有的回迁房都属于小产权性质的房子
      回迁房并不像您想的那样,所有的回迁房都属于小产权性质的房子。有些时候开发商所修建的楼盘当中包括有一些回迁房,其本身性质和商品房都是一样的。不过如果公民购买的房子属于回迁房的话,在买房的时候就必须要知道在我国购买回迁房如何选房?这样才能避免自己花了钱,又买不到合适的房子。 一、在我...


·如何购买二手房子
      如何购买二手房子 第一步:选对中介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降低上当受骗的概率。房产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时间不长,因此整个行业良莠不齐,不过品牌中介公司已经开始关注社会信誉,开始自律。品牌中介公司违规的成本要大得多,所以会加强内部管理,督促员工提高服务质量,并保证购房者的安全。第二步:...


·一、按照程序买房能落户吗?
      一、按照程序买房能落户吗?按照程序买房是可以落户的。买房后马上办理房权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证明,再带着以上的两项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最后到派出所再办理迁出证明即可落户。二、购房落户的相关内容拓展我国的户籍体制改革几年前已先行在中小城市放开,但是对于诸如...


·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出资购房吗?
      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出资购房吗?在法律上来讲,成年以后也就意味着独立生存,意味着父母抚养义务的终结。但是在当今中国,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父母对子女特殊的道德义务盛行,导致中国的孩子们成年并不代表独立,相反,成年以后从父母那里索取的反而更多。首先,婚前父母出资为自己子女购房并登记...


·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并不是想购买普通商品那样,买方交付了商品,卖方支付了对价就算完成。对于房产这样的不动产而言,我国采取的是登记主义,要想获得所有权就必须要办理过户,此时就需要交纳其他的费用。那究竟买房要交哪些费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


·离婚房产分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一般情况下都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当然也有一方坚持要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那么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房产等财产的分配问题了,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很多人想要知道离婚房产分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网上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网上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没有期限行为,内容合法的就产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