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因为租房的人群越来越多,总是有一部分的人在租房的时候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房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有一部分房东不尊重租客的基本权益,所以您在租房的时候,最好还是要签订一份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上海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一、租赁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甲方将坐落在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部位) 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米(以产权证实际登记面积为准),房屋的用途为住宅。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或者类似房屋权属证明
  
  2、房屋的设施配置情况: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租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
  
  1、双方约定,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每 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乙方应于每期开始的 天前向甲方支付当期租金,逾期支付的,除应支付正常租金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 %另行支付违约金
  
  3、双方约定,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保证金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保证金于双方租赁关系终止时,除用以冲抵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网路、有线电视、 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账单截止日期前向有关部门付清费用,因延迟付费引发的滞纳金或者罚款均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 费由 承担。
  
  四、维修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应负责维修。正常使用引发的损坏或设施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
  
  五、转租、退租、续租、返还
  
  1、甲方确认,在租赁期内,乙方 权将该房屋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他人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因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可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日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租赁期间房屋内发生的水、电、煤气及重要生活设施、设备损坏(除乙方人为因素外)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在 日内仍缺乏有效措施恢复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6、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7、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连续超过 日的
  
  8、乙方未缴纳水、电、煤气灯相关费用连续超过 月的
  
  9、乙方在承租房屋内从事违反活动的。
  
  七、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包括发生第六条所述甲方违约责任的,甲方应当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包括发生第六条所述乙方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月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八、其他条款
  
  1、代理人代为签署本合同的,如事前未得到授权,事后未得到追认,代理人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及发生法律效力,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报酬,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一方向另一方按此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书面通知
  
  6、甲乙双方确认本租赁通过居间方居间介绍成功签署本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时须支付居间方的居间服务费。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居间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居间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承办分行: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日期: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在个人租房合同书当中,主要还是针对一些日常生活当中常见的租房纠纷问题要交代清楚。比如说租房的用途,屋内的一些家居修复问题,租金的支付违约的责任等。这些在合同书当中都有明确的交代以后,这样发生了租房纠纷问题,法院才会根据租房合同当中的内容进行处理。
  
  


·无论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其中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收房,收房
      无论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其中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收房,收房就意味着交易的结束,但针对不同的房产,在收房的时候具体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二手房收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收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先对照合同约定验收房屋及清点...


·夫妻双方离婚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都是夫妻双方经过认真考虑和慎重思考之后的选择。这种选择因为牵扯到各方面的问题,容不得轻忽。而在处理离婚时的房产时,由于各种不同条件下购置的房产,在分配时候也要看具体情况而定。那么,婚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听我们为您一一道来。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


·银行贷款买房提前还款可以吗?
      一、银行贷款买房提前还款可以吗 其实贷款买房能不能提前还款,主要是看提前还贷值与不值,而这一关键还是由贷款人自身条件决定,如果有多余的钱而没有别的投资收益,提前还贷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更何况现在大多数银行还没有收违约金。银行加息是借款人提前还贷的动力,如果升息不断,提前还贷可以少付...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1.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要怎么分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要怎么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居住或所有的房屋会被拆迁,根据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那么在夫妻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不过很多人都不清楚究竟应该如何分割才好,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具体介绍。房屋拆迁补偿款,由于数额较大往往会成为离...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无论是怎样的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其实有成立生效,那自然就有可能出现终止、解除的情况,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讲也不例外,但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合同了,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可能也不太一样。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针对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比较常见的税费,我国公民都是比较清楚和了解的。但是,针对遗产税这一税收问题,相信很多公民都没有听说过。遗产税您在影视剧当中或者一些西方国家可能会听说过,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常识是,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


·房屋赠与合同书如何写?范文是怎样的?
      房屋赠与合同书如何写?范文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书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不动产登记是去哪登记呢,想必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一、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