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持刀抢劫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一种严重危害公民财产和生命的犯罪活动就是持刀抢劫。持刀抢劫不同于其他的抢劫罪名,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很有可能对公民的生命造成极大的威胁。在持刀抢劫的过程当中,很有可能会引发过失杀人和主观故意杀人的这种其他犯罪活动。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持刀抢劫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持刀抢劫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据此,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三、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在我国刑法当中,持刀抢劫是一种严重危害公民和社会安全的一种活动。如果达到国家标准的话,持刀抢劫最高可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比如说在公共汽车上持刀抢劫,多次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这种情况,是性质比较严重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
      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当前,在实际生活中,随着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提升,侵犯知识产权罪在一定程度上已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关注,其在诸多犯罪中的地位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下面的我们主要对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对实践中一向存疑的知识产权犯罪中的重要立法...


·东莞拒执罪自诉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如果犯罪嫌疑人对法院判决结果有异议就可以进行申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针对拒执罪,除了通过公检机关的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之外,公民也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拒执罪,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那么东莞拒执罪自诉的条件包括什么呢?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刑事诉讼回避对象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


·刑事拘留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此时的程序就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接下来,我们围绕刑事拘留程序的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拘留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


·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案件的审理中有一类就是刑事案件,不少朋友接触到民事案件的情况比较多,对于民事案件相对熟悉,但是对于刑事案件就较为陌生。对于刑事案件涉及的法律以及审理的程序都较为陌生,甚至根本就不了解。接下来,我们就给您普及下刑事案件审判程序的知识。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


·在我国未成年杀人会判死刑吗
      法律如果一味的去保护未成年行凶者,肯定也是这个社会的极大不公平,而且会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深层次的伤害。当前我国刑事犯罪年龄呈现出来的一个特点就是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突出,而人们所关注的未成年杀人会判死刑吗的这个问题,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对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宣判死刑的几率很小。 一、在...


·挪用资金罪如何判刑处罚
      挪用资金罪如何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任何一个犯罪都有可能出现未遂的情况,这显然就与我们熟知的既遂不同。对于抢劫犯罪来讲,同样如此。而法律中有规定,未遂与既遂的处罚是不同的,因此就有必要对抢劫罪既遂与未遂作出严格的界定、区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一、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关于抢劫...


·诈骗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诈骗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诈骗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诈骗罪能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


·非法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是多少
      非法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