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近年来,拐卖儿童罪及拐骗儿童罪发案频率较高,对社会和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很多家庭骨肉分离。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两个罪名较易混洧,在实践中我们如何判断适用哪项罪名呢?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二者的区别吧。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在法律认定上是有明显区别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拐骗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两罪有如下区别:一、客体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不被买卖的权利,而拐骗儿童罪的客体儿童的人身权利不被侵犯。二、客观方面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要求只有以出卖为目的而实施以上行为的才能构成此罪,而拐骗儿童罪却要求比较狭隘,只有行为人用威胁,欺骗或利诱等不法手段使儿童脱离家庭或其监护人才成立拐骗儿童罪。三、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要求犯罪嫌疑人主观为了在贩卖、拐骗、收买、绑架、接受、中转等行为中获利的目的,即使不得利,只要为出卖目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而拐骗儿童罪从根本上排除了出卖这种行为动机。四、对特殊拐卖行为的认定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意见指出,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送养”行为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于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可以从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方面、主观故意等方面的差异性进行区别。分清这两项罪名,可有效提高审理此类案件的准确性。孩子是一个家庭生命的延续,我们只有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才能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上就是对此问题的简单介绍。详情请咨询在线律师。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证人出庭需要遵守公诉人提交案件的相关证据→被告人、辩护人提出质证的意见→证人当庭答辩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


·持刀抢劫一百块应该怎么判刑
       一、持刀抢劫一百块应该怎么判刑 我国《刑罚》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


·行政拘留能延后的情况是什么
      行政拘留能延后能延期的情况是什么行政拘留能延后能延期的情况有如果在行政拘留期限内,发现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可能会延期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国原《治...


·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


·对于刑事拘留如果批捕是肯定要判吗
      一、对于刑事拘留如果批捕是肯定要判吗刑事拘留如果批捕不一定要判刑。通常检察院批捕,是应该掌握了初步证据的。但是,最终是否定罪,是需要法院来作出判决的。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只能说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


·《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期限是多久一、《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期限是多久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类型之一,是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重要依据。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刑事诉讼主体各方而言意义重大,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更是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犯罪的方式比价多,很多人为了避免自己违法,往往自己不动手而是教唆他人犯罪,不过传授他人犯罪方法也是犯罪的一种,只要符合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达到立案要求的,就会按照刑法规定的量刑,而且我国有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在制裁传授犯罪方法罪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制裁。 一...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一、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


·认罪悔罪这一问题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问题
      认罪悔罪这一问题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问题,对于法院进行量刑有一定的影响。如果认罪态度良好,有可能会获得从轻判决的结果。醉酒驾属于严重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造成严重的事故将会受到刑事追究。那么醉酒驾在法庭上怎么认罪悔罪?醉酒驾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在法庭...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