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有什么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这个婚姻自由的年代,都提倡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但也有一些情况例外,比如说胁迫结婚,这也是个法治时代,自然也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每个人,如果是受胁迫结婚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那么,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
  
  1、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
  
  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结婚的一方或者是其他人,对结婚的另一方,予以威胁或损害,使该方违背自己意愿而结婚。这种胁迫,可以是一种暴力上的威胁,也可以是一种精神上的要挟,如以揭露当事人的隐私为要挟等等。
  
  注意:
  
  ①只有受胁迫一方有权提出撤销申请
  
  ②一年之内提出申请有效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法定的时间期限,受胁迫方就没有权利再申请撤销婚姻了。与此同时,婚姻也就自始有效存在了。要解除婚姻关系,就只能通过离婚这种方式了。
  
  2、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
  
  在我国,当事人自己不能随便撤销婚姻,只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它们来撤销婚姻,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撤销婚姻。
  
  3、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由于结婚当时违背了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具备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因此在结婚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由此使该婚姻自始无效的法律制度。
  
  4、撤销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由此可见,若是胁迫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具体如上,在登记日起一年之内,可以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和能够证明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从此这个婚姻便无效,这是法律给予公民的保护制度。
  
  


·我国聊城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我国实行二胎政策后,不少人选择生育多胎为自己养老,但同时您也十分关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凡是不符合二胎生育政策条件的家庭一旦超生依旧要处罚相应的社会抚养费,那么我国聊城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呢?下文为你解答。 一、统一征收标准,计征设最高三倍上限 根据2002年《办法》规定,社会抚...


·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然而,父母并不需要无期限的支付抚养费,对孩子可以独立维持生活水平后,父母即没有抚养的义务,那么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一、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孕妇离婚有什么补偿标准是多少?
      孕妇离婚有什么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


·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一、协议离婚流程(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


·在什么情形下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
      在什么情形下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具备包括婚姻关系在内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


·结婚不到3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结婚不到3年离婚
      结婚不到3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结婚不到3年离婚,完全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不是取决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而是取决于夫妻之间是否存在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存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那么在离婚时,理应对共同财...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不可以,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离婚证丢了应该怎么办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现实中,离婚证在很多场合下都是会使用到的,因此当事人需要妥善进行保管。那要是离婚证丢了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证丢了应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重婚行为,本身是属于民事行为的,但在我国同时将其规定为刑事犯罪,即重婚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那究竟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责任 1、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因重婚导致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因重婚导致离婚应该怎样办理(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2)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外逃与人重婚,重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对重...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案件中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