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推翻工伤认定例子是否存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知道,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是有些时候也会出现认定结果的不能服众,这事就涉及到推翻认定结果的问题。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推翻工伤认定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公司推翻工伤认定例子是否存在?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公司推翻工伤认定例子是否存在?
  
  1、只要工伤认定下来,基本上很难被推翻;
  
  2、我们劳动者劳动法意识淡薄,自己都知道是工伤了,去劳动局肯定申请得到;
  
  3、只要在工作场所或为了工作,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
  
  4、除了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如员工之间打架、嬉闹受到伤害,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设备干私活受到的伤害等
  
  5、如果是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员工照样可以申请工伤,而公司必须举证,证据确凿,才可以推翻工伤认定;
  
  6、如果是因为员工违反公司操作规定或规章制度受到的伤害,照样是工伤,去法院都是员工胜诉;
  
  推翻工伤认定结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3、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伤认定结果已经出来后,公司是很难推翻的,但也不排除特殊情况。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浏览网,寻求工伤认定的相关律师的专业帮助。
  
  
  
  


·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
      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会通过工作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我们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为我们发放报酬,这种关系叫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对劳动者的一切权益都有着相关的规定。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乱扣工资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吗?
      公司乱扣工资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吗? 一、公司乱扣工资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吗? 是可以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整个工程项目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构成,工程质量评定应该分级进行,首先从分项工程开始,最后到单位工程。因为工程所在层级不同,工程质量等级也不一样,像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就分为质量合格和质量不合格两类,那么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


·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用人单位招聘入职后,我们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合同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协议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后续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一定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但如果签订没多久就想要离职的话,如果出现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 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 正...


·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有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有补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能...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1、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


·没上班也未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工资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原因造成劳动者没有去上班,并且也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可能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同时也可能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出现其他问题等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没上班也未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工资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这是对《劳动法》的补充,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1、女职工怀孕不...


·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没有规定用人单位罚款的权利,但其他法律有规定,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予以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


·辞退员工怎么可以不给补偿金
      辞退员工怎么可以不给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农民工讨薪该找谁处理
      农民工讨薪该找谁处理 一、农民工讨薪该找谁处理 农民工讨薪找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二、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 1、先协商 先争取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