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时候,也是要注意对出现诈骗的情况。然而,此时实施了贷款诈骗行为的,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构成此罪,那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是谁?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贪污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而不能不分情况,都以本罪或他罪论处。
  二、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一)一般处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三)情节特别严重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根据上文中的介绍,我们知道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已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需要注意的是此罪仅仅是自然人犯罪,即单位是不可以作为此罪的的犯罪主体。而在对此罪量刑处罚的时候,如果具体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给予行为人的处罚就是很重的,最高为无期徒刑。
  
  
  


·朋友借钱了却不还该如何处理
      在大多数人的一生中会有很多朋友,而朋友之间基于友谊,或者是碍于情面,一般都有金钱的往来,比如:朋友向您借钱等。那么,在生活中,遇到朋友借钱了却不还的情况该怎么解决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应该怎么处理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朋友借钱了却不还该如...


·借条有造假如何来进行处理?
      借条有造假如何来进行处理?借条有造假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确实借条是伪造的,然后由法院移送给相关的机关来进行刑事罪名起诉。借条陷阱大致有以下几种: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2、借条系借款人提前准备好,但却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在出借人...


·《民法典》债权债务法律条文
      《民法典》债权债务法律条文债务债权问题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问题,如果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是很清楚,那可能就会吃亏。今天我们贴出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债权债务法律条文,希望能满足您对于债权债务问题的疑问,期待您的问题能在下面得到解答。  《民法典》(2021年1月...


·怎么对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
      怎么对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


·在我国欠钱多少构成诈骗罪?
      在我国欠钱多少构成诈骗罪借贷关系中欠钱多少都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数额较大,达到法定数额的,构成诈骗罪,应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
      而生活当中,如果要进行借款的话,那么会要求一个担保人,担保人存在,主要是为了债权人的利益着想的,确实也存在着很多担保人,也还不起债务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是不需要坐牢的,因为它涉及到都是民事方面的问题。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个...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 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未作限定。笔者认为,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怎么打债务纠纷的官司
      怎么打债务纠纷的官司 一、怎么打债务纠纷的官司 在打债务官司中,举证很重要。如下是关于打债务官司需要收集的一些证据材料: 1、借据、收据、合同等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


·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一、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民法典》 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 二.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约定的义务将转化成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像遵守法律一样遵守合同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