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受贿罪怎么处罚的 受贿罪数额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受贿罪与贪污罪一样,这都是属于我国明确规定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而由于在实施这些犯罪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到自己的职权,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也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我国对受贿罪的处罚也比较重,那究竟受贿罪怎么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受贿罪怎么处罚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根据 《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
  
  刑法修正案(九)
  
  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的数额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385条)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今可以说对受贿罪的处罚是更为严厉一些了,其中要是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话,在判刑的同时也是可以限制对罪犯进行减刑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v领是的在线律师。
  
  


·故意伤害刑事起诉状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故意伤害刑事起诉状的主要结构是什么?(一)首部1、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2、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罪名),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二)正文1、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


·缓刑的撤销程序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对缓刑有规定,缓刑主要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定罪之后暂不执行的一种行为。缓刑主要应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等案件。缓刑的执行和实施都要满足特定条件。缓刑也可以被撤销,那么缓刑的撤销程序内容是什么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的撤销程序内容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故意伤害罪法律后果包括什么
      故意伤害罪法律后果包括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故意...


·一、最新醉驾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醉驾量刑标准是什么 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


·北京市盗窃罪数额是多少?
      北京市的经济发展相信您都是很清楚的,如今在北京消费水平普遍都比较高,而要是偷盗一些财物的话,如果数额偏低,很有可能都够不上犯罪,自然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结合两高关于盗窃罪数额方面的司法解释规定,北京市也确定了在本市盗窃罪的数额范围。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您北京市盗窃罪...


·四川抢夺罪最新立案标准
      关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虽然只能由《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做出规定,但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就会导致实际上各地关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不同。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四川抢夺罪最新立案标准的内容吧。 一、四川抢夺罪最新立案标准 四川省高院、四川省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我省抢夺罪具体...


·签认罪认罚是否能够减刑?
      一、签认罪认罚是否能够减刑? 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 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决定。如果不是恶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恶性刑事案件,指的是社会...


·最高法定有期徒刑是多少年
      刑事处罚主刑中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这些刑罚都是有具体刑期的,因此法官在对罪犯作出量刑处罚的时候,就必须要严格在规定的刑期内进行判刑。那其中最高法定有期徒刑是多少年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年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


·我国的拘役所是拘留所吗?
      我国的拘役所是拘留所吗?两者是不相同的;拘役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专门关押被判处拘役刑罚犯人的场所。在我国被判处拘役的犯人,应送拘役所执行。附近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送就近的监狱、劳改队或留在看守所内执行。对留在看守所执行的拘役犯,也应与未决犯分管分押;凡有劳动能力的,都要组织...


·网上追逃抓获宣布拘留时间是什么时候?
      网上追逃抓获宣布拘留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拘留网上在逃人员抓获后立即宣布。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就发出通缉令,包括网上追逃。抓好犯罪嫌疑人后,立即进行刑事拘留,并拘押看守所。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被退侦怎么办?
      一、犯罪嫌疑人被退侦怎么办?公安局退侦之后就需要继续进行侦查,检察院对于应当退回补充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一般补充侦查的期限就是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两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