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按揭咋么过户不动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双方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会对房子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主张房子的产权,则应该办理一个房子过户手续。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的房子是有按揭的,就是还有贷款尚未还清。这种房子处理起来比较麻烦。那么,离婚房子按揭咋么过户不动产?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子按揭咋么过户不动产?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三、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介绍了离婚房子按揭咋么过户不动产这方面的知识。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房子还有按揭尚未还清的,可以先用其它共同财产偿还完贷款后再办理过户。或者向银行提出转按揭手续,变更主要贷款人。然后双方再拿着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一、共有房产分割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共有房产分割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


·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
      虽然一些人不喜欢中介,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找中介租房和买房。房屋中介为房东和租客服务,从中收取服务费,那么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 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取的中介费一般是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但也有的中介是...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也是很容易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就包括常见的一房二卖、签订合同后买方退房等等。既然涉及到违约,肯定就少不了赔偿。那么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房屋增值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房屋增值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房屋增值损失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因为房产是个人财产,增值或贬值都和另一半无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吗?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吗?1、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婚前财产,主要需要看婚前是否已经将房款付清。若是付清则属于个人财产,若是贷款购房,如果是一个人还款,则是婚前财产;如果是两人共同还款则,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有犯罪记录能办房贷吗
      可以。办房贷不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如果不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信息的话是不会知道的,一般单位也不会这么做的。银行审批贷款时会向单位核实一下身份收入等情况,是不会涉及是否犯罪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第一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与受理,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


·签租房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
      签租房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签租房合同毁约需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支付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房屋租赁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房屋租赁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首先可以找当地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决,也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问题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房纠纷的处理办法: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中是有违约条款的,主张终止不到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系违约方,要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强制解除合同的赔偿损失1、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的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