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
  
  弱电工程是电力工程的一种,一般是家庭用电。随着我国弱电工程的建设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可以使用照明、电器。弱电工程建设有着严格的质量标准。那么,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
  
  1、质量管理目标概述
  
  公司将严格地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现的规程进行操作,以科学的施工计划、一流的施工技术,严格的施工规程加上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来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质量目标
  
  总体质量目标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
  
  为实现对业主的质量承诺,确保目标实现,确定分部分项优良率为90%以上。
  
  3、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项目质保机构,确定质量目标,明确各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签订岗位质量责任状,加强对项目各工程部位的管理。根据施工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该工程的质量创优计划和质量控制程序文件,严格按照创优计划和程序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工作程序,技术规程和工料规范进行施工,对于单项工程,特殊部位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予以指导施工,做好操作前的交底工作。
  
  4、项目质量计划
  
  配备的质保手段将覆盖整个工程,成为工程施工指导性文件,
  
  它主要包括以下管理内容:
  
  目的
  
  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业主提出的主要要求(包括对工程质量等级的要求),对工程使用功能要求,对交(竣)工要求,制定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的目的。
  
  文件和资料控制
  
  为实现质量目标编制的质保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业主提供的工程图纸、技术资料等进行归档、编目、标识,并做好对外、对内等文件发放登记工作,对作废文件进行标识,处置。
  
  产品标识
  
  规定对进场物资和工程实施过程产品进行标识的办法以及记录发放办法。
  
  检验与试验
  
  规定凡进场的工程材料、半成品必须按国家规范、行业规范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标准、出厂时间、试验结果等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放行,对不合格物资规定了处置办法。规定了必须进行隐蔽检查的项目和检查内容。
  
  质量记录
  
  为控制施工质量,使每个环节都有可追溯性,根据职责规定,质量计划涉及到的所有相关人员对自己所分管工作分别进行质量记录、标识,由资料员统一收集、编目、整理、传递、归档。
  
  内部质量审核
  
  规定了对质量体系运作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
  
  它主要包括:
  
  公司对项目质量体系运作情况审核、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产品质量审核,对特殊过程、关键过程的过程审核。
  
  5、质量要求及质量控制内容: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绝不降低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档化对装饰产品进行检查,并对合格产品进行验收;
  
  及时分析、研究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和对策。
  
  质量控制内容
  
  以保证和提高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的原理和方法,调协统一协调的组织系统,把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能严密起来,建成全面质量监督检查体系。
  
  二、什么是弱电工程
  
  弱电工程是电力应用的一个分类。电力应用按照电力输送功率的强弱可以分为强电与弱电两类。建筑及建筑群用电一般指交流220V50Hz及以下的弱电。主要向人们提供电力能源,将电能转换为其他能源,例如空调用电,照明用电,动力用电等等。
  
  综上所述,弱电工程建设施工时,项目部需要制定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技术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标准,材料上严格把关,要选择达标的材料。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包括质量工程的计划、内部审核标准和验收记录等等。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 现代这个社会,几乎每一对准备结婚的人们都会先购买一套房屋作为自己的新房,购买房屋之后需要对房屋进行整体的策划装修,一般都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装修风格,当然了,装修的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


·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试用期可以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流产请假工资怎么算
      流产期间的工资,以往都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的,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来发放流产期间的工资的,换句话说就是,流产期间不工作也是有工资领的,并且这个工资发放是有对应的时间计算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如果怀孕不满4个月而发生流产的,享有15天...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一、退休家政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退休家政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的内容? 在我们国家,因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进行仲裁调解解决,如果对仲裁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于劳动仲裁除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外,仲裁程序主要依据仲裁法,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工伤认定书是一式两份吗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发生伤害。职工发生的伤害到底是不是工伤对于职工以及用人单位都是十分重要。因为这关系到职工以及用人单位双方的相关利益。所以,首先我们需要进行的工作便是工伤认定。那么,很多人对于工伤认定书是一式两份吗的问题不解。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书是一式两...


·工伤鉴定的钱归谁所有?
      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这时可以向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工伤鉴定,但是这种鉴定通常是不报销的,要自己付费,这时候这些费用就要有员工来支付,那么事实上工伤鉴定的钱归谁所有?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的钱归谁所有? 1、因工...


·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就是工作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来确立双方的关系,一般劳动关系是每位工作者都需要去确立,因为劳动关系关乎到自己的薪酬、福利。国家法律规定正规企业工作者都需要去确立劳动关系,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分公司的法律性质 《公...


·9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9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作如下补充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杨舍规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